2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7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方正富邦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9-07-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方正富邦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日证监许可【2019】1195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30日进行发售。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均为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30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8月30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本公司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予以公告。

6、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及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认购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认购。

7、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上海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以本基金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上海A股账户;如投资者以本基金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8、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10、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超过部分须为1万份的整数倍。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11、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见本公告“八、本基金网下股票认购清单”)。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3、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4、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和股票来源合法,且该股票属于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允许用于认购本基金的股票。对于投资者用于认购的资金和股票,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方正富邦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方正富邦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ounderff.com)、基金托管人的网站(www.ccb.com.cn),投资者可以在相关网站下载相关法律文件。

17、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8、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出现增加销售机构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9、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销售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未有说明的,请查阅该销售机构的公告。

(下转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