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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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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9-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6,374,854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8月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核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4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集团”)所持股份136,374,854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即2014年8月5日)起六十个月,现锁定期已届满,上述股票将于2019年8月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如下:

1、四联集团关于股份自愿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四联集团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在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不减持。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川仪股份股票所得全部归川仪股份所有,由川仪股份董事会负责收回。

2、四联集团关于股份限售和自愿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2019年6月27日,四联集团与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资产”)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四联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川仪股份1,81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水务资产。本次转让为重庆市国资委控制企业之间的转让,已经重庆市国资委批准同意。川仪股份分别于2019年6月28日和2019年7月2日披露了该次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和进展公告。目前相关股份过户手续尚在准备之中,尚需本次股份限售解除后方能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四联集团实质遵守了有关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公司股票价格也未出现触发需自动延长锁定期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则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相关股东履行了川仪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关于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36,374,854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8月5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九、上网公告附件

保荐机构关于川仪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