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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9-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7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19年7月28日上午10时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7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8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统称“新金融准则”)。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9】6号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分别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准则和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跨级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有助于套期会计更好地反映企业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

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分别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准则和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分别于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准则和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9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业务,并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公司于2019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不允许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项业务,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远期利率协议、掉期(互换)合约(包括掉期外汇交易业务、利率掉期、货币利率掉期和信用违约掉期)等。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与公司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需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2、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不允许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

3、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三、投资目的、风险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及其子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使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能适当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均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0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7月25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19年7月28日下午13时在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黄江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分别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及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的外汇风险,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带来的成本不确定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

独立董事: 王平 卢建凯 宋昆冈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