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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9-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版)

四、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根据2017年6月2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52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10,560.50万股,公开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如下:

五、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37,682名。公司发行后前10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3,521万股,其中: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352.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3,168.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00%。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5.1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8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

三、发行方式与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3,521万股,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352.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网上向投资者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3,168.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00%。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弃购股数合计120,867股,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72.7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 年7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验字(2019)第ZG11622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4,536.74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注:以上发行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本次公司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费用为1.29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数)

六、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48,735.99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6.56元/股(按照2018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0.66元/股(按照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情况详细披露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产品结构、销售规 模、税收政策、主要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 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与经营业绩较为稳定,总体运营情况良好 ,不存在重大异常变动情况。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告审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65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为:“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公允反映贵公司2019年3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3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相关指标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招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四)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本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十三)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电 话:010-68086722

传 真:010-68588615

保荐代表人:李超、张锡锋

项目协办人:薛昊昕

联系人:李超、张锡锋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如下: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西部证券同意推荐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