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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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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9-06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议案提交表决。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29日下午14:30-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8日下午15:00至2019年7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相结合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建勇先生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 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19年7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人,代表股份1,222,546,8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19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6人,代表股份1,012,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65%。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1,221,534,7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1435%;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012,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6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候选人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谢建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511,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77,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5524%。

表决结果:谢建勇获得当选。

(2) 选举谢建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511,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77,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5524%。

表决结果:谢建平获得当选。

(3) 选举谢建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511,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77,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5524%。

表决结果:谢建强获得当选。

(4) 选举施服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511,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77,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5524%。

表决结果:施服斌获得当选。

(5) 选举蔡飞飞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511,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77,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5524%。

表决结果:蔡飞飞获得当选。

(6) 选举周林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511,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77,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5524%。

表决结果:周林林获得当选。

2、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毛美英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511,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77,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5524%。

表决结果:毛美英获得当选。

(2) 选举周岳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521,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87,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5304%。

表决结果:周岳江获得当选。

(3) 选举胡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521,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87,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5304%。

表决结果:胡凌获得当选。

上述9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解散。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本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选举陈杨思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521,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87,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7.5304%。

表决结果:陈杨思嘉获得当选。

(2) 选举朱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22,511,9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77,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5524%。

表决结果:朱炜获得当选。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推选洪麟芝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与上述两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行使相关职权,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解散。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2,526,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4%;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99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8.0241%;反对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97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2,516,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6%;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2,516,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6%;反对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胡琪、马一斌

3、 结论性意见:

浙江永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

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3、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洪麟芝,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84年2月。

曾任公司营销中心业务员、营销中心业务经理、营销中心销售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经理,自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采购中心经理。

截至2019年7月29日,持有公司股份1625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9-06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会董事推选,会议由董事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谢建勇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谢建勇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9-055号)。

第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谢建平先生和谢建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谢建平先生和谢建强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9-055号)。

第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毛美英女士、谢建强先生、胡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毛美英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胡凌先生、谢建强先生、周岳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胡凌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周岳江先生、谢建勇先生、毛美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周岳江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谢建勇先生、毛美英女士、胡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谢建勇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各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9-055号)。

第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谢建勇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谢建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第五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谢建强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施服斌先生、蔡飞飞女士、王洪阳先生、周虎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聘任施服斌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施服斌先生、蔡飞飞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9-055号)。

王洪阳先生、周虎华先生简历见附件。

第六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谢建强先生提名,会议同意继续聘任施服斌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第七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谢建勇先生提名,会议同意继续聘任王洪阳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相同。王洪阳先生简历见附件。

王洪阳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

邮编:317004

电话:0576-85956878

传真:0576-85956299

邮箱:whyofchina@sina.com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八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谢建勇先生提名,会议同意继续聘任朱慧女士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相同。朱慧女士简历见附件。

朱慧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

邮编:317004

电话:0576-85956868

传真:0576-85956299

邮箱:yotrioir@yotrio.com

第九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长谢建勇先生提名,会议同意继续聘任吴舒翔先生为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相同。吴舒翔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简历

1、 王洪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77年8月。自2007年10月入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自2012年10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2019年7月29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 周虎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75年3月。曾任公司制造四部及制造五部经理。自2017年3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 朱慧,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88年7月。2014年2月加入公司,自2014年10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4、 吴舒翔,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79年6月。曾任浙江绿叶商标织印有限公司助理会计、上海海一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网络销售业务员、本公司材料会计与成本会计、本公司成本主管、本公司财务中心核算管理部经理;自2016年6月起任本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

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9-06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会监事推选,会议由监事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监事陈杨思嘉女士为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等工作,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相同。

陈杨思嘉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四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19-056号)。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