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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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项的公告

2019-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1、将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1.2%年费率调整为0.8%年费率。

2、将本基金的托管费率由0.15%年费率调整为0.1%年费率。

二、《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三、《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四、《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在定期更新时根据《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五、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调整,自2019年8月1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规定,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将在定期更新时相应修改。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2186

本公司网站: www.avicfund.cn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