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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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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9-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晨股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11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已于2019年6月2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于2019年7月16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294号文注册同意。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112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164.4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4.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足额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55.8441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3.79%,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8.6359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166.6559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89.5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9.96%。

根据《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2,854.42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395.6500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771.0059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70.04%;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185.15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29.96%。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5258993%。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19年7月3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38.50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19年7月31日(T+2日)16:00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其获配金额的0.50%。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到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7月3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业务指引》”)、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仅为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未设立相关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已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

(二)获配结果

2019年7月25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8.50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约为15.83亿元。

依据《业务指引》,本次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1亿元,本次获配股数155.8441万股,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19年8月2日(T+4日)之前,依据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缴款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9年7月30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主持了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23,703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晶晨股份股票。

三、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9年7月29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19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844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网下有效申购数量533,26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的结果如下: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其中余股100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的配售原则配售给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时间为2019-07-2909:30:04)。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四、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19年8月1日(T+3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下限售账户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19年8月2日(T+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限售账户摇号中签结果。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676888

发行人: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