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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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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2019-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2018)粤03执1640号《拍卖股票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深圳中院已受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陈永弟、沈少玲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并已作出(2018)粤03执1640-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彩虹集团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780万股清偿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根据《通知书》显示,上述标的物将于2019年10月20日在淘宝网深圳中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具体事项详见深圳中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拍卖公告。

二、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彩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永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3,911,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5%;合计被质押股数为753,321,5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2%,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2%;合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753,911,638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合计被轮候冻结数为4,922,496,069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52.93%。

2、若本次拍卖最终成交,彩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将由259,504,859股减少为171,704,859股,持股比例将降至9.12%;彩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永弟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由753,911,638股减少为666,111,638股,合计持股比例将降至35.39%,上述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4、彩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永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均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若上述被冻结股份继续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5、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