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101版)
(3)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信用类债券是本基金重要投资标的,信用风险管理对于提高债券组合收益率至关重要。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周期、公司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信用风险,确定信用类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同时,本基金将运用本基金管理人比较完善的信用债券评级体系,研究和跟踪发行主体所属行业发展周期、业务状况、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发行主体信用风险,确定信用产品的信用风险利差,有效管理组合的整体信用风险。
(4)收益率利差策略
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比如金融债和信用债之间)、不同市场的同一品种、不同市场的不同板块之间的收益率利差基础上,本基金采取积极策略选择合适品种进行交易来获取投资收益。收益率利差策略主要有两种形式:
①出现会导致收益率利差出现异常变动的情况时,本基金将提前预测并进行交易;
②当收益率利差出现异常变动后,本基金将经过分析论证,判断出异常变化的不合理性后,进行交易以获取利差恢复正常所带来的价差收益。
(5)属类配置策略
不同类型的债券在收益率、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上存在差异,债券资产有必要配置于不同类型的债券品种以及在不同市场上进行配置,以寻求收益性、流动性和信用风险补偿间的最佳平衡点。本基金将综合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税收及市场结构等因素分析的结果来决定投资组合的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6)个券选择策略
在前述债券目标久期、信用债券配置比例确定基础上,本基金将选择最具有投资价值优势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以获得超额收益。本基金重点选择具备以下特征的信用债券: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价值被低估、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
(7)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而言,由于其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并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会导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同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债主体资产规模较小、经营波动性较高、信用基本面稳定性较差,进而整体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因此,本基金在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过程中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控制投资风险。首先,本基金将仔细甄别发行人资质,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其次,将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上限。第三,将对拟投资或已投资的品种进行流动性分析和监测,尽量选择流动性相对较好的品种进行投资;
(8)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全方面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本基金的收益。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将运用“自上而下”的行业配置方法,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经济结构转型的方向、国家经济与产业政策导向和经济周期调整的深入研究,对不同行业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并在此基础上判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确定本基金的行业布局。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确定行业配置之后在备选行业中,“自下而上”地精选出具有持续成长性、竞争优势、估值水平合理的优质个股。
1)基本面定性分析: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分析包括公司投资价值、核心竞争力、公司治理结构、市场开发能力、商业模式优势、资源优势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实力,挖掘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公司。
2)价值定量分析: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成长能力、收益质量、财务品质、估值水平进行价值量化评估,选择价值被低估、未来具有相对成长空间的上市公司股票,形成优化的股票池。
3、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以对冲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为主要目的。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以主动式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综合考虑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稳定的当期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资产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因此本基金采用“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沪深300指数收益率”分别作为债券和股票资产投资的比较基准,并将业绩比较基准中债券指数、股票指数的权重确定为90%和10%,基于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以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理念,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市场债券投资收益的衡量标准。
沪深300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推出的沪深两个市场第一个统一指数;该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
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至2019年03月31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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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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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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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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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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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过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0.3 其他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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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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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6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9年03月31日)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德邦新添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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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新添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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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6年7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德邦新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自2016年7月28日起,本基金由原德邦新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德邦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50%变更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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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6年7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德邦新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自2016年7月28日起,本基金由原德邦新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德邦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转型日起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已满一年。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50%变更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图1所示日期为2015年6月19日至2019年3月31日。
注2:投资者自2016年2月18日起持有本基金C类份额,图2所示日期为2016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31日。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在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德邦新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本基金由德邦新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前的基金费用按照《德邦新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处理。基金税收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按照基金发展情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六)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由德邦新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基金合同修订变更而来,于2016年5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137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并经2016年7月26日德邦新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德邦新添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及基金合同修改有关事项的议案》,决议事项已向中国证监会的备案并公告。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变更注册事项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5、更新了“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最近一期(截至2019年03月31日)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6、更新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说明了德邦新添利A自2015年06月19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3月31日、2015年06月19日至2019年03月31日的基金业绩;德邦新添利C自2016年02月18日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01月01日至2019年03月31日、2016年02月18日至2019年03月31日的基金业绩。
7、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列示了自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6月18日涉及本基金的信息披露事项。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