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9-079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等会议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担保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或至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同一个被担保方担保事项止。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银行审批情况协商签订担保协议、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19年3月30日、2019年4月20日、2019年4月27日、2019年5月18日等日期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公司近期为以下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了担保:
1、河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海王”)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河南海王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河南东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东森”)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河南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银河”)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河南银河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河南银河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河南海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器械”)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河南冠宝云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冠宝”)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苏鲁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鲁海王”)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湖北海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海王”)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湖北海王德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德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海王德明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海王(武汉)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医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长沙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海王”)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邵阳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海王”)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在该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16、聚赢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赢器械”)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申请授信,公司为其在该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海王业威医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业威”)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申请融资,公司为其在该行人民币300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8、海王业威向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公司为其在该保理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债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9、河南海王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91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河南器械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近期担保实施情况
(一)为河南海王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海王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路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公司为河南海王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海王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两年。
(三)公司为河南东森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东森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两年。
(四)公司为河南银河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银河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两年。
(五)公司为河南银河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银河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保证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4、保证期间:两年。
(六)为河南银河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银河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七)公司为河南器械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器械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两年。
(八)为河南冠宝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冠宝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债权
人/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告认证费,执行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九)为苏鲁海王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苏鲁海王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十)为湖北海王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湖北海王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十一)公司为海王德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德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4、保证期间:两年。
(十二)公司为海王德明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担保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德明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债权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最高债权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的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十三)为海王医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医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十四)为长沙海王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长沙海王向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等。
4、保证期间: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十五)为邵阳海王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邵阳海王向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公司与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营业部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行营业部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实现债权和保证的费用以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如有)等。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十六)为聚赢器械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申请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聚赢器械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申请融资,公司为其在该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以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用等。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十七)为海王业威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申请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业威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申请融资,公司为其在该行人民币300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万元。
3、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十八)为海王业威向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海王业威向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保理业务,公司为其在该保理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债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东科(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的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保证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在保理服务协议项下在发生期间内在最高额范围内由海王业威产生或对债权人负有的所有债务以及所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逾期利息、费用和其他支出;和债权人保护、保全和执行其权利发生的所有法律费用和其他成本和费用。
4、保证期间:
每笔债务的到期日另加三年。
(十九)为河南海王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海王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91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91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债权
人/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告认证费,执行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十)为河南器械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实施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器械向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在该行不超过人民币2600万元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保证方式及金额: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600万元。
3、保证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由债权
人/保证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告认证费,执行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一切费用。
4、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31.72亿元,约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44.56%,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