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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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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4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7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独立董事伏广伟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议案一、二以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其中议案一经所有出席会议的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议案三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瑞林、侯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