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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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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19-85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于2019年7月31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印章、资金管理及监督临时方案(暂行)>有效期的议案》。

自2018年11月23日试行《印章、资金管理及监督临时方案(暂行)》以来,公司规范了印章使用和资金收支的管理,有效防范了违规使用印章和支付资金等行为。鉴于上述《印章、资金管理及监督临时方案(暂行)》将于2019年7月31日到期,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延长《印章、资金管理及监督临时方案(暂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待有效期期满后,董事会将视执行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另行讨论;如有效期未满,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为应及时修订本方案或订立正式方案的,董事会可视情况讨论确定。

表决结果:11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高升 公告编号:2019-86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

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8号)。公司第二大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实业”)因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仙桃法院”)申请破产重整。仙桃法院于2019年7月3日出具(2019)鄂9004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蓝鼎实业破产重整申请。2019年7月8日,仙桃法院出具《决定书》(2019)鄂9004破2-1号,指定蓝鼎实业清算组担任破产重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主任夏少林为负责人。

一、蓝鼎实业破产重整事项进展

公司于近日收到蓝鼎实业管理人出具的(2019)蓝鼎实业破管字第03号《通知书》,《通知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现通知贵司,在破产程序进行期间,由管理人代为行使蓝鼎实业股东权利。如贵司召开股东大会等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前通知本管理人。”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24日、2019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78号)、《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80号),深圳市前海高搜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07月23日以竞买号Z8924在深圳中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71)55,360,000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本次拍卖事项后续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解封、股权过户、股权变更等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蓝鼎实业持有公司股份145,538,582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7%,如上述拍卖最终成交,蓝鼎实业持有公司的股份将减少为90,178,582股,减少后的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8.28%。

蓝鼎实业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蓝鼎实业后续重整是否会引起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及造成其他影响还存在不确定性。

蓝鼎实业重整进程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印章、资金管理及监督方案(暂行)

鉴于目前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现就公司印章(公司公章、合同章、董事会章、监事会章及财务章)及资金账户管理和监督实施如下临时方案:

一、印章存放地点

公司印章存放地点为对外披露的办公地址,设置独立办公室-专门用于保管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北京高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高数”)印章,并安装监控摄像,录像记录由监章人(2人)共同保管,定期将录像记录整理列表,与申请用印登记表进行核对,并将结果报与董秘办上报董事会。印章保管室钥匙由监章人(2人)保管和使用,其他人员不得持有。

二、印章存放保险柜

公司及北京高数的公章、合同章、董事会章和监事会章存放一个保险柜;财务章、银行预留印鉴人名章存放另一个保险柜,保险柜由蒲炜负责采购并安放。

三、保险柜共管

由高琪、雷虎(以下简称“监章人”)掌管保险柜钥匙,由蒲炜、方明(以下简称“监章人”)掌管保险柜密码。

高琪、蒲炜负责保管存放公章、合同章、董事会章和监事会章的保险柜,雷虎、方明负责保管存放财务章、人名章的保险柜。

四、印章使用

1、监章人在使用印章时,需在监控摄像头下(近距离)用印;

2、印章使用原则上不得带出印章保管室,如有外出需要,须由监章人(2人)与印章使用经办人共同外出监管使用并视频留档。

五、其他

1、印章使用和资金支付必须经过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时审批;

2、监章人负责建立用印编号,所有盖章的文件都需要连续编号,并留存复印件用于备查;

3、所有盖章备份的文件应每周整理,并将扫描后电子版进行归档,每周通过董秘办上报董事会;

4、独立董事雷达、赵亮负责保管保险柜紧急钥匙,同时对印章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

六、资金账户监管

目前,公司主要资金存放在北京高数的银行账户,北京高数所有银行账户的支票等票据、审核U盾存于上述财务章保险柜,由雷虎、方明共同监管资金收支。

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后立即生效并实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待有效期期满后,董事会将视执行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另行讨论;如有效期未满,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为应及时修订本方案或订立正式方案的,董事会可视情况讨论确定。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