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9-037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6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7月31日公司董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地址:公司六楼会议室,会议时间:上午9:30)。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6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坚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扶贫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扶贫预算的公告》(临2019-03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9-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9-041)。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9-03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7月31日在公司技术中心大楼2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小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此前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认为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扶贫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对“万企帮万村”当地政府指定的帮扶对象进行帮扶,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上市公司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中的作用,更好的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
本次帮扶经费不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母公司净利润的5%(具体帮扶方式以政府规定项目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经公司财务部测算,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修订前: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制造、销售:普通机械、金属制品、汽车零部件、橡胶制品、服装;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冶炼;矿产品(含铁矿石)销售(涉及需取得审批许可的未取得审批许可前不得经营);信息咨询和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及物业租赁;园林设计;室内装饰及设计;产品设计;水电设备安装及维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不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商业物资供销业批发和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科创企业孵化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城镇、园区、社区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物业管理及提供自有物业、场地租赁及配套商务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道地药材、药食同源植物的种植、收购、加工、销售;药品生产、销售(中药饮片、中成药);生物医药研发、检测;科学文化技术推广、服务;批发零售业;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9-039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扶贫预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7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扶贫预算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扶贫预算概述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三年攻坚、两年巩固,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目标,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战略发展规划、人力与资源优势等,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及万企帮万村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上市公司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中的作用,更好的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将响应国家号召对“万企帮万村”当地政府指定的帮扶对象进行帮扶(具体帮扶方式以政府规定项目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且帮扶经费不超过2018年度经审计母公司净利润的5%。经公司财务部测算,上述帮扶经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扶贫预算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对“万企帮万村”当地政府指定的帮扶对象进行帮扶,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上市公司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中的作用,更好的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
本次帮扶经费不超过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母公司净利润的5%(具体帮扶方式以政府规定项目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经公司财务部测算,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扶贫预算的独立意见
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及万企帮万村工作是公司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三年攻坚、两年巩固,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挥上市公司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中的作用,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战略发展规划、人力与资源优势等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扶贫预算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19-04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7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7月31日修订报批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2019-04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16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16日
至2019年8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与上述议案相关的公告于2019年8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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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须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9年8月15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19年8月15日8: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欧阳璟、朱东奇
联系电话:0753一3327282
传真:0753一3338549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