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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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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9-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5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控股”)的通知,获悉孚日控股因已部分归还前期股权质押融资,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孚日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15,000,000 股,通过“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智臻2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本公司股份15,957,771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30,957,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4%。目前已质押12,290万股,累计质押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3.54%,占孚日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3.21%,其中4,700万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股质押给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股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0万股质押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00万股质押给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尚余108,057,771股未质押。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56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9月2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临2018-056),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9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7,19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6%,成交的最高价为6.28元/股,最低价为4.8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4,683.16万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自首次回购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未在敏感期内进行回购操作;

2.截至目前,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最高为2,106,745股(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31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9,741,800股的2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关于回购股份数量和节奏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等相关要求,以及市场情况、资金安排继续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