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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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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69版)

2019-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法定代表人:李玉娟

成立时间:2003年8月21日

经营范围:音响器材的销售及工程安装;实业投资;电子产品及配件、计算机软硬件、通信器材、电脑、五金机械、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及原料、工艺美术品(不含黄金饰品)、家用电器、照相器材、母线槽、桥架、滑触线、电控柜及相关电器配件的销售;家用电器及制冷设备的安装、维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文化创意策划,出版物批发、零售(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百诚音响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6.8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浙江百诚音响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28,346.55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53,267.8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78,137.81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51.52%,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8,000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480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9,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62.4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8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省嘉恒食品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嘉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嘉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省嘉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嘉恒”)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蜀金路1号3栋17层1712号

法定代表人:樊超

成立时间:2001年4月2日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家用电器、保健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日用化学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办公用品(不含彩色复印机)、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机构商务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四川嘉恒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四川嘉恒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28,346.55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53,267.8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78,137.81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51.52%,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8,000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480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9,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62.4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8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怡亚通仙湖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仙湖”)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追加怡亚通仙湖的自然人股东冯华及其配偶路阳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怡亚通仙湖供应链”)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3号

法定代表人:樊超

成立时间:2013年5月15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销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日化用品、办公用品、医疗器械(一、二类无需许可项目);展览展示服务;国内商务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农产品、农副产品收购与销售(不含国家限制产品)。文化活动服务,建材批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批发;装卸搬运,通用仓储;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都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成都怡亚通仙湖供应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28,346.55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53,267.8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78,137.81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51.52%,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8,000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480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9,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62.4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8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市骏隆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骏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骏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94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市骏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骏隆供应链”)

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环城东路285-297号

法定代表人:熊国海

成立时间:2015年9月21日

经营范围:服务:供应链管理及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仓储(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食品经营:食品销售;酒具、工艺美术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橡胶制品、五金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化妆品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骏隆供应链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宁波骏隆供应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28,346.55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53,267.8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78,137.81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51.52%,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8,000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480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9,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62.4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8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座1713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12,269.7819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铜精矿购销。(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天然气的购销。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28,346.55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53,267.8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78,137.81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51.52%,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8,000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480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9,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62.4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8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辽宁

和乐金凯达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和乐金凯达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和乐金凯达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辽宁和乐金凯达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和乐金凯达”)

注册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转山路25-3A栋负二层

法定代表人:马平泉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2日

经营范围:超市管理服务;销售(含网上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劳保用品、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农产品;卷烟零售;柜台出租;国内货运代理;装卸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代缴话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税费;代售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家政服务;农副产品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辽宁和乐金凯达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辽宁和乐金凯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28,346.55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53,267.89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78,137.81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351.52%,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 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28,000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480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9,00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1,180.22万元的62.42%。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9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最近二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9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周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8月18日至8月1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8日下午15:00至8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直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京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国大商贸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卓诚数码电器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五星电器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未莱环境集成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索嘉贸易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千诚电器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百诚音响工程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嘉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市怡亚通仙湖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骏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和乐金凯达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1涉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19年8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19年8月14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夏镔、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邮箱地址: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19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7月31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