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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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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9-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已于2019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ehuataifund.com)发布了《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836文核准募集的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7年2月23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1日起,至2019年9月1日17:00 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306室

联系人:唐福姣

联系电话:021-80299055

邮政编码:200120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32-9090(免长途话费) 或021-80210198咨询。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1)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请参见《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见附件4)。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8月1日,即2019年8月1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ehuatai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个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3)。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机构持有人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3)。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及本公告全文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2019年8月1日起至2019年9月1日17: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下一个工作日(即2019年9月2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构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但拒绝到场监督,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票,但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六、决议生效条件

1、如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1/2以上(含1/2),则本次通讯开会视为有效;

2、本次议案如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对应的基金份额的2/3以上(含2/3)同意,则表决通过,形成的大会决议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将由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需要占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1/2以上(含1/2),本次持有人大会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构: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电 话:021-62178903

4、见证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修订基金合同事项获表决通过并生效,则基金合同将按照决议内容进行修订。

3、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32-9090 (免长途话费)或021-80210198咨询。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关于修改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2:《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附件1:

关于修改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修改基金合同,将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限由“一年”变更为“半年”,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华泰保兴尊诚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修改内容参见附件4《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为实施修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订基金合同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进行修订等。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日

附件2:

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9年9月1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若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有效。

2、 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出现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以上授权将被视为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附件4:

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方案说明书

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7年2月23日成立并正式运作,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为本基金的托管人。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关于修改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对应的基金份额的2/3以上(含2/3)同意通过方为有效,故方案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华泰保兴尊诚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时间将另行公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一、 基金修改要点

1、变更基金名称,由“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华泰保兴尊诚半年定期开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2、调整基金的运作方式,由原表述“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或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12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12个月后对应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12个月后对应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变更为“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五至二十个工作日。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6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6个月后对应日的前一日(含该日),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或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或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3、自《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基金托管人法定代表人等基金信息已发生了变更,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上述几项调整内容对基金合同的相应部分进行的必要调整。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详细对照表请见本附件第四部分。

二、 基金管理人就相关事项的说明

1、集中开放期

若《关于修改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自表决通过之日的下一工作日起,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将进入集中开放期。在集中开放期内,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仅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在集中开放期期间,由于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在集中开放期豁免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基金管理人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据此落实相关事项,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以及根据实际情况可暂停赎回或调整赎回方式等。集中开放期不少于二十个工作日,具体集中开放期安排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2、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的生效

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开放期结束之日起的次日,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具体生效日期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自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变更为华泰保兴尊诚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华泰保兴尊诚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3、修改后的首个开放期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日(含该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为修改后基金的首个开放期,具体开放期安排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含该日)起6个月的期间为修改后基金的首个封闭期。

4、修改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1)修改基金合同事项不存在法律障碍

《基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

《基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但是,转换基金的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予以公告。”

《运作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因此,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事项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修改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障碍

基金合同修改后,本基金在技术系统运作上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同类基金并无明显差异,因此不存在技术操作上的障碍。

三、 修改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修改基金合同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设计修改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认真听取了相关意见,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集,则基金管理人可准备二次召集持有人大会。如修改基金合同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提交方案。

2、基金合同修改前后的运作风险

为应对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可能遭遇的大规模赎回,本基金在集中开放期将保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应对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可能出现的较大赎回,降低净值波动率。

四、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华泰保兴尊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华泰保兴尊诚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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