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8月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9-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9-51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2018年12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的议案》。2019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B股共4,008,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回购股份类别:A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474,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9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873,879.57元(含交易费用)。

回购股份类别:B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33,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为港币2.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港币2.3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港币1,434,171.70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A股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累计成交量28,089,810股的25%,即7,022,452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B股股份的数量均未超过100万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0056、200056 证券简称:皇庭国际、皇庭B 公告编号:2019-52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84,380,8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18%)的股东和瑞九鼎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0,520,7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皇庭国际”)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瑞九鼎”) 出具的《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所持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和瑞九鼎持有本公司股份84,380,8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1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股东名称: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基金出资人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皇庭国际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和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4、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5、减持期间: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本次和瑞九鼎拟计划减持不超过持有皇庭国际的70,520,722股,即不超过皇庭国际总股本的6%(若计划减持期间皇庭国际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皇庭国际总股本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皇庭国际总股本的2%。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和瑞九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说明

1、和瑞九鼎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变化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2、和瑞九鼎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公司将督促和瑞九鼎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或其他应披露的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苏州和瑞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所持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