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2019-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8 证券简称:*ST华信 公告编号:2019-103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国际”或“公司”)股票已连续10个交易日(2019年7月22日-2019年8月2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之(十八)款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1条的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3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对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面对当前的经营形势,包括但不限于:

1.正在与各债权人积极沟通中,稳步推进债务重组工作。其中,2019年8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签订〈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上述事项将有助于推动公司逾期债务的解决,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的基本面,为后续公司的持续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2.全面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其中,公司子公司上海华信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保理”)作为原告共提起诉讼案件五件,诉讼标的金额总计近5亿元,上述立案执行中的涉案总额约为14,373.73万元。如能全部或部分收回,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积极正面影响。具体回收数额根据法院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就诉讼进展及详情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公司将持续跟踪及推进具体执行情况。

3.积极与意向战略投资者开展尽职调查、方案谈判等工作,进程持续推进。商讨对公司的资产、债务结构进行调整,针对公司盈利、持续性经营能力、治理结构稳定性等因素开展具体工作,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资产置换、股权转让、资产剥离、债务重组等方式,化解公司目前问题。

公司将密切关注当前股票价格走势,以实际行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