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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版)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有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有超过240天情况。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仅持有上述资产支持证券。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3 其他资产构成

8.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银华活钱宝货币A

银华活钱宝货币B

银华活钱宝货币C

银华活钱宝货币D

银华活钱宝货币E

银华活钱宝货币F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和诉讼费、仲裁费等法律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费率最高为0.15%, A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费率最高为0.15%、B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费率最高为0.15%、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费率最高为0.15%、D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费率最高为0.15%、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费率最高为0.15%、F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费率最高为0.15%,因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期限增长而升级的基金份额其管理费年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新类别基金份额的费率。六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各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减去当日该类基金减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如果某类基金份额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额赎回,则下一日不计提该类别基金份额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变更了部分代销机构,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

5、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7、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上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