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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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9-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送出日期:2019年08月0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份。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4)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为网上现金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金额与网下有效股票认购计算的认购金额的合计数。

(5)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募集的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该股票自认购日至登记机构进行股票过户日的冻结期间所产生的权益归认购投资人本人所有。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公司指定网站(www.stocke.com.cn)或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34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1、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