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6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5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经营状况,为加强关联交易规范运作,提高决策管理效率,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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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 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财通”)
法人代表:唐劲松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2号
注册资本: 58206.3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非融资性担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07329.59万元;负债总额633652.94万元;所有者权益73676.65万元;营业收入49231.85万元;营业成本23969.40万元;净利润15354.07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关联法人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9.37%的股份;无锡建发系无锡财通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该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的资金需求。关联方融资租赁利率充分考虑商业银行以及融资租赁行业的市场利率情况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投资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执行,有利于提升公司全资子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邵建东、董事陈俊回避此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李洁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牟儆女士为副总经理(简历如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牟儆,女,37岁,土家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学士。曾任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内容如下。《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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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7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5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该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8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康欣”)拟向关联方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财通”)融资17000万元用于湖北康欣日常经营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无锡财通的关联交易超过3000万元以上,并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2019年8月5日,公司第九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因回避议案表决未参加该次会议。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康欣系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无锡财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17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关联法人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上市公司9.37%的股份;无锡建发系无锡财通最终控制人,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17000万元,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无锡财通的关联交易超过3000万元以上,并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关联法人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9.37%的股份;无锡建发系无锡财通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其100%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唐劲松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2号
注册资本: 58206.3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非融资性担保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锡财通的股东为无锡市建融实业有限公司和锡金国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无锡建发。
2、关联方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由商务部批准的国有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是实际控制人无锡建发为国有企业经营改革转型而进行的尝试。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建发公司全体领导大力支持下,依托人才和技术优势,积极拓展市场,不断做大做强,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管理团队由股份制银行高层管理人员、资深金融风控专家及拥有杰出融资租赁拓展经验的市场新锐组成。各项管理工作趋于专业化、市场化,成为无锡本地融资租赁行业龙头企业。
3、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除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关联方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公司董事邵建东为无锡财通董事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4、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07329.59万元;负债总额633652.94万元;所有者权益73676.65万元;营业收入49231.85万元;营业成本23969.40万元;净利润15354.07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融资金额与期限:总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融资期限为1+2年,每笔资金的融资期限根据其实际到账日分别起算。
2、融资用途:融入的资金将用于湖北康欣日常经营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3、融资利率:年利率7.52%。
4、租金支付方式:每半年等额本息。
5、每笔融资租赁业务发生时将签订具体的融资租赁合同。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利率充分考虑商业银行以及融资租赁行业的市场利率情况确定。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拟用于湖北康欣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湖北康欣作为集装箱底板行业的龙头企业和高端民用人造板的生力军,因日常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所需,与无锡财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获得其资金支持,有利于业务的全面发展。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8月5日,公司第九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全资子公司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财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投资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执行,有利于提升公司全资子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己全部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无锡财通曾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天欣木结构房建造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详见公司2019-033号公告)。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8月 5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76证券简称:康欣新材公告编号:2019-049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21日9点30 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21日
至2019年8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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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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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19年8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 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登记及联系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联系电话:0712-8102866
传真:0712-8102978
邮政编码:431614
联系人:牟儆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