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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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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及
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

2019-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9-031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及

董事长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柯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张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张柯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对张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公司总经理空缺期间,由董事长吴廷昌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9-032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前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免于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期限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吴廷昌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张柯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在总经理空缺期间,由董事长吴廷昌先生代行总经理职责。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聘任姜琳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并主持公司经营班子工作

姜琳先生简历附后。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和调整公司职能管理部门的议案》

撤销纪检监察审计部,设立审计部和纪检监察工作部。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的议案》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11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保证期间为两年。

公司在实际与授信银行商定具体担保条款过程中,有部分银行的担保期间要求超出两年,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

故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审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与银行商定具体担保条款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最高保证期间不超过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的公告》(临2019-033)”。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9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点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34)”。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姜琳先生简历:

姜琳先生:1965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程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国际商务师。现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弘业环保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南京食品包装机械研究所研究室主任,江苏弘业国际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证券部副经理、经理,人事部经理,董事会秘书。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股票代码:600128 编号:临2019-033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11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发生的总额不超过6.6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保证式担保,保证期间为两年。有关本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6月6日、2019年6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1)、《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4)。

二、本次担保变更情况

公司在实际与授信银行商定具体担保条款过程中,有部分银行的担保期间要求超出两年,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再次审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与银行商定具体担保条款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最高保证期间不超过三年。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担保期间的决策程序合法,理由充分合理。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是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本次仅是调整公司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且将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担保期间的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监管法规的要求。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128 证券简称:弘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23日

至2019年8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 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委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19年8月19日一8月22日上午 9:00一11:30, 下午1:30--5:20。

(三) 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弘业大厦 1168 室。

六、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与会股东和代理人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 025-52262530、025-52278488

传真: 025-52278488

邮箱:hyzqb@artall.com

联系人: 罗凌、曹橙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