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8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9-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9年7月24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35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9月12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和网上现金认购3种方式。其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9月12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2日。

6.本基金管理人可办理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

7.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

8.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等销售机构。

9.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分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分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10.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高于认购份额的0.30%。

11.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目标上限。

12.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应以上海证券账户认购。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发售公告为准)。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13.网上现金认购本基金时,投资者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指定的认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时,投资者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网下股票认购本基金时,投资者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14.基金发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15.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募集的股票由登记机构予以冻结。

1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9年8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17.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城市外,各发售代理机构可能随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公司在募集期内还可能新增或变更发售代理机构,投资者可留意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8.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及直销专线电话(020-89899073)或各发售代理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9.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0.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名单,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本基金上市后,未登记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基金份额只能进行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者需进行上述份额的赎回交易,须转托管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21.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有基差风险及合约品种差异造成的风险。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可能会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特有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以及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本基金认购方式包括股票认购,存在基金成立后调仓引起净值波动的风险,以及跟踪误差加大的风险。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在份额交收成功之前不得卖出和赎回;即在目前结算规则下,T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可卖出,T日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T+1日不得卖出和赎回,T+1日交收成功后,T+2日可卖出和赎回。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可卖出。因此为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的代理机构若发生交收违约,将导致投资者不能及时、足额获得申购当日未卖出的基金份额,投资者的利益可能受到影响。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但需注意,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使用中证央企创新驱动指数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央企创新

认购代码:515603

证券代码:515600

(二)基金类型和运作方式

本基金类型为股票型、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三)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为1.00元。

(五)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目标上限。

(六)募集对象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发售协调人: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芸

电话:010-85156310

传真:010-65182261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9月12日

(下转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