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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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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97           公司简称:伊力特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随着行业内白酒消费已逐渐回归品质、回归理性的趋势,白酒企业之间的竞争体现出市场化、专业化以及细分化的趋势。公司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严酷市场环境,继续由内到外的进行系统变革。为迎合市场对于企业技术、质量更为严苛的要求,公司将重点放在主业市场的开拓及产品品质的深耕,利用资本市场发行可转债,为公司战略发展奠定资本基础。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0,265,414.9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2%,实现营业利润273,955,845.8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769,254.0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4,876,233.7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4%。

上半年公司在市场管理方面加强打假力度,在资本运作上发行8.76亿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可转债募投项目在伊力特产业园区有序施工,报告期内公司已通过注销方式清理2家子公司,通过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方式清理5家公司。上半年公司销售面临着挑战严峻,疆内市场销售总量萎缩,疆外市场处于开拓期,公司营销处于战略转型期;下半年,公司将以“三个担当、两种作为和两种气象”为标准整顿经销队伍,刺激销售队伍持续发力,实现市场拓展的实质性突破,公司将继续精耕疆外市场,内强经营管理。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期初留存收益247.37万元,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产生重大影响。除上述变更及影响外,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无其他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化。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陈智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7日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临2019-039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26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9年8月7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七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6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6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此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0号)。

3、《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临2019-040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225号文核准,《关于核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876,000,0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867,548,800.0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19]1629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2019年4月11日公司与公开发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行伊犁新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兵团支行、中国银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签订监管协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951.1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说明,公司2019年度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2,436.52万元。该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19]2440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使用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19-041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1、 酒类产品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酒类产品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酒类产品按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报告期内,公司酒类经销商52家,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家。其中疆内43家,疆外9家。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

证券简称:伊力特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临2019-042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一、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公司本项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新规定而进行的政策调整,涉及内容如下: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年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及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单位:元

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单位:元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9年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

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项目和“应收账款”项目;

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项目和“应付账款”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2)利润表

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

证券简称:伊力特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2019-043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26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9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3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通知的要求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2017年会计准则修订及2019年财务报表格式修订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是符合规定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