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 2019-050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以及2019年5月22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相关公告。
一、本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2019年8月6日和2019年8月7日,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进行理财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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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主要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批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审批核准的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含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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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相关银行理财产品的协议及说明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8月7日
证券代码: 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公告编号:2019-051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特定股东南通得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特定股东南通得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得一”)计划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南通得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19年8月6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南通得一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南通得一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未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在相关承诺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3、南通得一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目前,南通得一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南通得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