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8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2019-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9-02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3日、2018年2月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2018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等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广发资管设立的“广发原驰?福斯特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福斯特1号”)。2018年3月21日,“福斯特1号”通过定向大宗交易(定向购买福斯特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买入的方式完成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购买均价为30.31元/股(保留两位小数),购买总数量为6,681,2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购买总金额为人民币202,507,778.20 元。2018年5月30日,公司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转增股份0.3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福斯特1号”共计持有公司股份8,685,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福斯特1号”名下之日(即2018 年 3 月 21 日)起算。在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何时卖出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日(即2018年2月8日)起算。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96,14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三、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变更和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0年2月8日到期。关于存续期的变更和终止,应遵循以下约定: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福斯特1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福斯特的收盘价低于员工持股计划购股均价的,则自动延长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6个月。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福斯特1号”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