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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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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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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上市后,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态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调整或变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议案由董事会起草制定,董事会拟定调整或变更股东回报规划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需对股东回报规划调整方案发表意见;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召开有关公司审议调整或者变更股东回报规划的股东大会时,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此外,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320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6,0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6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10%;网上发行数量5,4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90%,发行价格为17.34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458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青鸟消防”,股票代码“002960”,本次公开发行的6,000万股股票将于2019年8月9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9年8月9日

3、股票简称:青鸟消防

4、股票代码:002960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24,00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6,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无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的6,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da Jade Bird Universal Fire Alarm Device Co., Ltd.

注册资本:18,000万元(本次发行前),24,000万元(本次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蔡为民

成立日期:2001年6月15日

注册地址:河北涿鹿涿下路工业园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

邮政编码:100871

联系电话:010-62758875

传真:010-62767600

互联网网址:http://www.jbufa.com

电子信箱:zhengquan@jbufa.com

董事会秘书:卢文浩

经营范围:消防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代理;自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经营项目,须取得许可并经登记机关登记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消防安全系统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归属于C制造业——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任职情况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如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及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K08095)。

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北大青鸟环宇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鉴于北大青鸟环宇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基于上述情况,发行人律师及保荐机构均认定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的股东总数为114,064户,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第三节 股票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6,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17.34元,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情况为:

(1)12.25倍(计算口径:每股收益按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9.19倍(计算口径:每股收益按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数量为60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8,380,930万股。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40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143,826,274,000股,中签率为0.0375452958%,有效申购倍数为2,663.44952倍。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为170,218股,包销比例为0.2837%。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4,040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8月5日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500007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共需10,227.0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注:各项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本次每股发行费用为1.70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份)。

六、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为93,812.95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10.03元(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募集资金净额,按发行后的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1.42元(按本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公司报告期内 2016年、2017 年、2018 年的财务数据已经瑞华审计并在招股说明书中“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中进行了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经瑞华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以及“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中进行披露。

公司对2019年上半年业绩预计情况如下:公司预计2019年上半年完成营业总收入范围为82,493.55万元至98,992.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范围为15%至38%,主要原因是2019年上半年公司产品销量持续成长;2019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13,482.56万元至17,334.72万元,同比增长范围为5%至35%,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收入规模成长,公司利润水平增长。(该预计不构成业绩预测)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将于发行后三个月内办理好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二、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2019年7月22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的重大变化等);

3、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发行人资金未被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

13、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保荐意见如下:

青鸟消防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青鸟消防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的条件。广发证券同意推荐青鸟消防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北大青鸟环宇消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