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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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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的公告

2019-08-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19-91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无锡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广陆”)于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桂林中院”)的传票,涉及桂林贝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珈投资”)诉公司与无锡广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桂03民初69号。经公司查询发现,该诉讼案件已于2019年6月5日获桂林中院立案受理。

现将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桂林贝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被告: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被告:无锡广陆数字测控有限公司

(二)案由和诉讼请求

案由:

公司(第一被告)向贝珈投资(原告)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原告与公司(第一被告)于2018年5月16日签订《借款协议》,于2018年12月15日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原告向第一被告出借人民币2500万元,借款利息为每年10%,借款到期日为2019年6月30日。无锡广陆(第二被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原告认为公司(第一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偿还已到期借款,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法对公司(第一被告)及无锡广陆(第二被告)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500万元;

2、请求法院判令第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利息人民币270.83万元(暂按2018年5月16日至2019年6月15日,年利率10%计算);

3、请求法院判令第二被告对上述借款本金和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4、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判决或者裁决情况

在本案受理过程中,原告桂林贝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公司及无锡广陆名下价值27,708,300元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桂林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19)桂03民初69号,对公司及无锡广陆的部分土地和房产进行查封。裁定具体情况如下:

1、查封被申请人无锡广陆位于无锡国家高新急速产业开发区B29-C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6-09-010-006号);

2、查封被申请人无锡广陆位于无锡市梅育路90号的房屋(房地产权证书:锡房权证字第XQ1001048088-1、锡房权证字第XQ1001048988-2);

3、查封公司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武进路577号610室(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虹字(2016)第007219号)、611室(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虹字(2016)第007220号)、612室(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虹字(2016)第007221号)三套房屋;

4、查封公司位于上海市河南北路485号5层A室的房屋。

现本案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于2019年7月30日在桂林中院开庭,证据交换完毕。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在自查诉讼案件时,其他具体诉讼及仲裁事项详见附件。

三、累计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结案或开庭审理,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结案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

(一)公司及子分公司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案件

注:东方影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及子分公司、控股公司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案件

注:水木动画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东方双龙科幻主题公园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水木动画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控股51%;东方网络北分为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经公司自查,截至目前银行账户冻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货币资金的比重较小,以上银行账户的冻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和资金划转,不构成主要银行账户冻结的情形。查封的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披露的资产比重很小,不构成主要资产查封,不会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股票代码:002175 股票简称:*ST东网 公告编号:2019-92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

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南通东柏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东柏”)的通知,南通东柏引入新的合伙人海安安惠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安惠”)作为有限合伙人。同时,南通东柏原有限合伙人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盛”)协商退出。

截至本公告日,南通东柏已完成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变动等事项。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南通东柏股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

变动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四、本次控股股东股权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南通东柏的股权结构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仍为南通东柏,且实际控制人也未发生变化,仍为宋小忠先生。科翔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是南通东柏的普通合伙人,持有南通东柏15,0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占南通东柏份额比例的75%,南通东柏的实际控制人为宋小忠先生。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