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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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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92           公司简称:龙溪股份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方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全球经济走势延续疲软,在去杠杆高压监管下,项目审批趋严,房地产调控加码,社会投资风险偏好减弱,国内投资增速放缓,国内工程机械、载重汽车等传统配套领域市场需求持续下降,行业景气度回落;加之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加征关税对出口企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产品性价比优势降低,净出口拉动力减弱,企业经营环境持续恶化;同时,行业需求萎缩导致市场竞争加剧,竞争对手无序竞争,主机客户减量压价转移自身经营压力,进一步压缩零部件供应商利润空间,加上钢材及人工成本持续上涨,供需两端挤压,导致企业边际利润下降,经营难度加大。面对困难和挑战,公司深化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一基多元、两个转变、三大中心、四个路径”的总体发展战略,推进“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提质增效”三大专项行动,着力实施“改革年、创新年、效益年、作风年”活动,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缩短产品交付周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全力巩固传统配套市场份额;以体制机制变革激活内生动力,以创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培育新动能,布局新发展,致力拓展新产品、新客户、新市场,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273,937万元,同比增长2.87%%,净资产192,161万元,同比增长4.74%(主要是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市值增加);营业收入48,662万元,同比下降14.50%;利润总额14,053万元,同比增长135.55%;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2,605万元,同比增长135.43%;扣除非经济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573万元,同比下降46.44%。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及企业实际情况,变更企业会计政策、财务报表格式和会计估计,具体详见2019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8-010)。本次会计变更简要情况如下:

1、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及其影响:本次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报表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会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等产生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持有的兴业证券等上市公司流通股票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报表列示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分类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影响: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变更会计估计,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应收票据中商业承兑汇票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其中,商业承兑汇票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18年度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309,794.80元、资产减值损失2,309,794.8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346,469.22元,相应减少2018年度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净利润1,963,325.58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的的资产、负债与利润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相关内容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永安轴承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现有持股比例同步对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本文简称“永安轴承”)增资人民币共计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额8,829万元、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额人民币1,171万元,用于补充永安轴承流动资金,适度降低财务杠杆。本次增资后,永安轴承注册资本19,264.84万元,本公司出资总额17,009.07万元,占总资本的88.29%;机电公司出资总额2,255.77万元,占总资本的11.7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9年8月9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永安轴承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变更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9年8月9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均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永安轴承增资的议案;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永安轴承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与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机电公司”),按现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同步对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轴承”)进行增资。

● 增资金额:本次增资共计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8,829万元,机电公司增资1,171万元。

● 本次股东同步对永安轴承增资后,不改变股东持股比例,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构成影响。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2019年8月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永安轴承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现有持股比例同步对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人民币共计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额8,829万元、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额人民币1,171万元,用于补充永安轴承流动资金,适度降低财务杠杆。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永安轴承因业务发展需要,注册资本拟从人民币9,264.84万元人民币增加到人民币19,264.84万元,共计增资10,000万元。经与永安轴承另一股东机电公司协商,双方同意按持股比例同步增资,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8,829万元,机电公司增资1,171万元,用于补充永安轴承流动资金,适度降低财务杠杆,并为企业设备升级改造提供后续保障。本次增资前,公司出资额8,180.07万元,占总资本的88.29%,机电公司出资额为1,084.77万元,占总资本的11.71%;本次增资后,公司出资额17,009.07万元,占总资本的88.29%,机电公司出资额为2,255.77万元,占总资本的11.71%,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二)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子公司增资属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有关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股东同步对子公司增资不存在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其他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一)机电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07438025495

4、注册地:福建省漳州市

5、法人代表:陈刚毅

6、注册资本:22,702万元

7、经营范围:对制造业的投资;普通机械、电器设备、汽车零部件、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以后方可经营)

8、控股股东: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机电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但不因此形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地:福建省永安市

(三)注册资本:注册资本9,264.84万元人民币

(四)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例:公司出资额8,180.07万元,占总资本的88.29%,机电公司出资额为1,084.77万元,占总资本的11.71%。

(五)经营范围:轴承、汽车零部件、通用机械、专用设备及器材的制造、销售;金属材料、化工原辅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制品的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可用于补充永安轴承流动资金需求,通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可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并为永安轴承的后续产能扩张及设备更新改造创造有利条件,符合公司及永安轴承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集团整体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股东同步对永安轴承增资后,不改变股东持股比例,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构成影响。

五、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永安轴承主业经营处于完全竞争市场,行业竞争激烈、周期性特征明显,企业未来经营结果受经济形势、行业景气度及市场需求波动影响大,存在增资效果低于预期的风险。公司认为,永安轴承已有近50年的从业经验,资金的到位有助于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增强永安轴承防范、规避经济周期和市场需求波动的能力。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2019-02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及其影响:本次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财务报表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损益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 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要求编制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删除原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府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变更后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项目列示调整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损益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变更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七、报备文件

1、公司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七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