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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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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9-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9版)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9-067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月 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修订通知》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9-068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范,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促进公司安全稳健运营,维护股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内幕信息报告制度>的议案》。

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通过方可执行。

公司拟对上述规章制度作出相应修订如下:

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7、《董事长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8、《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9、《内幕信息报告制度》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其他条款均未发生变化。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公司章程》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9-069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统筹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子公司资金需求,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调整前担保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瀛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通电子”)、湖北瀛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瀛新”)、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瀛通”)申请总额不超过3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调整后担保情况

1、取消部分担保的情况

(1)将瀛通电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由10,000万元调减至1,000万元,公司为瀛通电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取消湖北瀛新用其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2)瀛通电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7,000万元,公司向瀛通电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取消湖北瀛新以其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3)取消湖北瀛新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的9,000万元授信,取消公司为湖北瀛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取消瀛通电子以其资产为湖北瀛新提供抵押担保。

取消上述担保后,担保情况如下:

2、新增担保的情况

(1)湖北瀛新拟向银行申请新增贷款,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开来”)拟向银行申请新增贷款,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拟新增担保情况如下:

3、调整后的担保情况

综合上述取消和新增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汇总情况如下:

上述申请银行贷款的担保所涉及具体贷款银行及对应的贷款额度、贷款品种、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及其子公司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19,000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5,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24,000万元。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北瀛通电子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单位名称:湖北瀛通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12月06日

(3)注册地点:通城县铁柱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邱武

(5)注册资本:2,420.643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铜线、漆包线、电线、塑胶粒、耳机配件、线圈;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需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瀛通电子100%股份。

(8)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2、湖北瀛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单位名称:湖北瀛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05月16日

(3)注册地点:通城县经济开发区玉立大道555号

(4)法定代表人:胡蛟龙

(5)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耳机及线材、电脑周边设备连接终端;影视及音频设备、线圈;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精密电子产品模具;精密注塑件、五金制品;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家电产品及配件;智能穿戴产品、电子消费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技术、机械设备的进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需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湖北瀛新100%股份。

(8)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3、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单位名称: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03月01日

(3)注册地点:东莞市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沙湖口)工业干道36号(厂房二)

(4)法定代表人:左贵明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 产销:耳机线、编织线、铝箔线、隔离线、卷线、编织网管线、电脑周边线、扁平排线、胶粒;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莞瀛通100%股份。

(8)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4、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单位名称:东莞市开来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03月22日

(3)注册地点:东莞市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沙湖口)工业干道36号(厂房一)

(4)法定代表人:左贵明

(5)注册资本:6,118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耳机及线材、电脑周边设备连接终端、影视及音频设备、线圈、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精密电子产品模具、精密注塑件、五金制品、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家电产品及配件、智能穿戴产品、电子消费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莞开来100%股份。

(8)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19,000万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5,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24,000万元。

担保期限:以具体合同或协议为准

上述拟签订而尚未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为3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12%,对外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2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59%,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生产,有助于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担保的对象均为财务状况良好的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产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同意以上担保,并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担保额度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有关担保是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发展需要合理制定的,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担保额度事项。

六、其他说明

上述申请银行贷款的担保所涉及具体贷款银行及对应的贷款额度、贷款品种、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及其子公司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公司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在办理上述公司贷款协议项下相关业务时,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有效,公司不再另行出具董事会决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9-070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下午15:00至2019年8月27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8月21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以上提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8月26日,登记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36号)。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 会议联系电话:0769-83330508

2. 传真:0769-83937323

3. 邮箱:ir@yingtong-wire.com

4. 联系人:曾子路、胡钪

本次会议期间,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1”,投票简称为“瀛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 2019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19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36号)召开的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有效期限:

股东代码: 授权日期:

股份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