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8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9-07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19年8月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1日在本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韩力先生和张玉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和表决);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吴建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上监事会意见内容详见刊载于2019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以上独立董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2019年8月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1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72)。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公司拟就此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上监事会意见内容详见刊载于2019年8月1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以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分别见2019年8月1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m.cn)上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1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9-071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已于2019年8月1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1日在本公司2号基地三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4、会议主持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陈力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合规情况: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1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72)。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1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三、备查文件

1、《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9-072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号)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8名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502,53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70元,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62,999,998.6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12,000,000.00元(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96,908.15元(不含税),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9,982,335.73元(该金额不含主承销商的承销、保荐费用的税金人民币679,245.2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2月16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22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公司截至2018年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8,867.20万元。

2019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9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理财专户余额为22,432.83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单位:人民币万元

江苏神通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明细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专户资料,开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经办人员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18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结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拟将募投项目 “特种阀门研发试验平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共计约7,416.93万元变更用于“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源检测拟通过原募投项目“特种阀门研发试验平台项目” 提升企业的技术开发与创新能力,促进科研与生产紧密集合,提升公司在工艺、装备、检验、标准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生产能力。随着原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东源检测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所新增的试验检测能力相对有限,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也相对有限,受上述因素影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公司决定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未来视市场拓展情况,由东源检测以自有资金投入建设。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高效地利用募集资金,公司将该项目变更为“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入资金7,500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约7,416.93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剩余资金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补足。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气动送样系统1套、贮存井约1,500个、空气提升系统约300套的生产能力;项目实施期限为 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共30个月;项目实施期内,本项目产品预计可累计实现销售13,000万元,净利润2,600万元,税收1,560万元,由于本项目中气动送样系统用的样品瓶为消耗品,每年样品瓶将实现销售2,500万元。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税率按15%进行测算。此外,除了上述经济效益外,本项目的实施还将进一步丰富公司服务核电产业链的技术和产品能力,为未来深入核电产业链的发展储备必要的核心技术,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综合实力。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施,也将极大地提高乏燃料后处理取送样的安全和可靠水平,从而极大提升我国乏燃料后处理的整体技术水平,打破国外对于该项技术的垄断,也为后续国家开展乏燃料处理项目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司已经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公司具备项目实施所需要的条件,项目的实施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表明对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独立意见,表示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无异议。

东源检测于2019年5月22日注销了设立在兴业银行启东支行的“特种阀门研发试验平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7,416.93万元划转至新募投项目专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在兴业银行启东支行开立了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08870100100045533),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与兴业银行启东支行、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半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9-073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二)变更说明

根据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 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 号通知附件1 和附件2 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三)变更生效日期

1、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自2019 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 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准则。

(四)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五)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 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 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 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 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9-074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告期内,核电新建项目重启后市场需求及交货量增加,冶金阀门市场需求增加,能源石化阀门、法兰及锻件市场需求旺盛,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 据以公司披露的 2019 年前三季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