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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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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

2019-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9—065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相关诉讼及仲裁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练卫飞在其实际控制公司期间,违规利用公司名义或以公司担保分别向吴海萌、谢楚安借款,后因练卫飞未能及时清偿相关债务,导致吴海萌、谢楚安分别提起涉及公司的四起诉讼、仲裁案件。2017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相关诉讼及仲裁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披露了上述四起诉讼、仲裁案件对相关当事人的资产查封、扣押或冻结情况,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截至目前,公司涉及谢楚安的上述仲裁案件已经裁决,公司也已按照裁决结果支付相应案款,后续相关手续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以上内容详见公司自2017年4月22日以来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8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4财保2341号)和《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2019)粤0304执保4349号),因公司作为被申请人之一涉及在深圳国际仲裁院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受案号:(2019)深国仲受3032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根据该仲裁案件申请人谢楚安的请求,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公司银行账户及财产。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一、涉及谢楚安其他相关案件情况

2019年8月12日,公司再次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4财保2344号)和《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2019)粤0304执保4346号),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审理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受案号:(2019)深国仲受3033号)中,申请人谢楚安请求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60,310,862元的财产的申请,公司作为被申请人之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根据该仲裁案件申请人的申请,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公司银行账户及财产如下:

(一)轮候冻结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人民币0元;

(二)轮候查封公司如下房产: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前述查封冻结情况暂未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尚未收到案号为(2019)深国仲受3032号及(2019)深国仲受3033号仲裁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两个仲裁案件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