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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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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95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债券简称:19金科03 债券代码:112924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计划于 2019年8月27日披露 2019年半年度报告。目前公司已经提前完成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于2019年8月13日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96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债券简称:19金科03 债券代码:112924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9年8月9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思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张强先生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不了解实际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拟对主要会计政策进行修订。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张强先生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不了解实际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选任资产管理机构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0日及6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一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为保障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多方比较及多次沟通协商,同意选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由公司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国信证券签订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公司董事蒋思海、喻林强、罗亮、陈刚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者,系关联董事,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张强先生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与上一议案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姚宁先生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上市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人数较多,同时上市公司计提专项基金会造成资金占用,且交易涉及二级市场,会造成股价的波动,故本人对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影响无法判断。故本人就上述议案投弃权票。建议董事会慎重考虑,酌情提请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公司债券品种包括公开公司债等。具体发行品种、规模和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时间及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窗口,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批文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期限及品种:本次申请发行的公司债期限最长不超过7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4、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归还存续公司债、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等。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5、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询价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发行对象:本次公司债券仅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等相关规定确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8、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并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9、上市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10、偿债保障措施:当出现预计不能偿付本次公司债券本和/或息或在本次公司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和/或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者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11、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公司债等,以及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指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品种、数量、金额、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期限、评级安排、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偿债保障、申购办法、发行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3、就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4、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等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等;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备案及上市事宜;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在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已就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6、办理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7、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和/或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和/或息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8、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有关规定,具备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条件。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债券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最终的注册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时间及方式: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窗口,在相关产品监管审批或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期限及品种:本次注册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7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产品性质、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4、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归还存量债务融资工具及(或)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5、发行成本:本次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6、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等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3、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选聘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工作相关申报事宜,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4、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新政策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6、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定期财务报告和临时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7、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8、上述授权事项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8月28日(周三)15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8月22日(周四)。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97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债券简称:19金科03 债券代码:112924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9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忠海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98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债券简称:19金科03 债券代码:112924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通知”),公司拟对主要会计政策进行修订。

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财会[2019]6号)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通知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按照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从2019年4月30日开始按照财(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半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计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别计入“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应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二)利润表

1、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项目;

2、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项目;

3、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填列)”项目(反应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财务报表格式修订通知而进行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99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债券简称:19金科03 债券代码:112924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87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2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7,3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6.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7,233.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57号)。

2.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1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2,040.816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41元,共计募集资金4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4,4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资料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1.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4,208.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9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08,148.5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728.7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9,000.00万元,收回以前年度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99,000.00万元,利息结余转出2.97万元;2019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5,069.60万元,2019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5.47万元;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为643,218.1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04.17万元,累计利息结转2.97万元。

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225.1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4年12月19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5年由于公司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故终止与原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因此在2015年10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金科国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国竣)、长城证券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耀)、长城证券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县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0月25日,本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及其四家项目公司重庆金科金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金裕)、重庆市金科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凯)、遵义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金科)及哈密华冉东方景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冉东方)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公司分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1201012900156438)于2017年3月销户,账户余额4,538,518.57元转入金科金裕在渤海银行北京东二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3242051000185),金科金裕在渤海银行北京东二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3242051000185) 于2018年5月销户,账户余额3,116.57元转入金科金裕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川支行的一般户(账号:31640101040012405)。华冉东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100023419200243082)于2017年12月销户,账户余额26,631.21元转入华冉东方在建设银行哈密市爱国北路支行的基本户(账号:65001670300052503735);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产生的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2019年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将重庆开县·金科财富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600万元分别用于重庆江津·金科世界城项目和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其中:重庆江津·金科世界城项目5,600.00万元、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6,000.00万元,并授权募投项目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余额划转。

截止2019年6月30日,以上资金已按上述决议转至相关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止2019年6月30日,重庆南川·金科世界城一期项目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102.3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支行8111201012900156438销户转入利息收入共计453.85万元,2018年销户转出0.31万元,期末账户无余额;景峡第二风电场C区20万千瓦风电项目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51.34万元,2017年销户转出2.66万元,期末账户无余额。

[注2]:由于重庆开县·金科财富中心项目、重庆江津·金科世界城项目、重庆南川·金科世界城一期项目、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重庆万州·金科观澜项目为分期开发交房,此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距资产负债表日最近一栋楼竣工时间。

[注3]:截止2019年6月30日,重庆开县·金科财富中心项目已累计实现收益74,162.11万元,项目预测经济效益为49,578.83万元;重庆南川·金科世界城一期项目已累计实现收益37,164.58万元,项目预测经济效益为21,757.48万元; 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已累计实现收益44,184.35万元,项目预测经济效益为32,652.61万元

[注4]:截止2019年6月30日,重庆江津·金科世界城项目已累计实现收益11,562.99万元,重庆·万州金科观澜项目已累计实现收益21,234.19万元,因该项目为分期开发交房,本期只销售了部分房屋,因此待募投项目全部实现销售后再将实现的效益与预计的效益进行比较以判断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5]:景峡第二风电场C区20万千瓦风电项目本期工程建设已经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已经开始实现效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101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债券简称:19金科01 债券代码:112866

债券简称:19金科03 债券代码:112924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9年8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周三)下午15点3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27日--2019年8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9年8月28日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2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2.2、发行时间及方式;

2.3、发行期限及品种;

2.4、募集资金用途;

2.5、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2.6、发行对象;

2.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2.8、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2.9、上市场所;

2.10、偿债保障措施;

2.11、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议案》;

5.1、发行规模;

5.2、发行时间及方式;

5.3、发行期限及品种;

5.4、募集资金用途;

5.5、发行成本;

5.6、决议的有效期;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2、议案5需要逐项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9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26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7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下转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