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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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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9-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9-052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8月14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孟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孟列、范志实、陈孟德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19年9月2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9-053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拟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

● 累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计划,公司累计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9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为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 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为进一步降低担保风险,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将本次担保调整为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仪集团为公司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长期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仪集团实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余额为11.26亿元。本着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拟为华仪集团的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本担保事项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担保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保障公司的利益,控制担保风险,公司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华仪集团拟以其持有华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81.5%股权质押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成立日期:1997年9月12日

营业期限:1997年9月1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低压电器、太阳能设备、水利水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工器材、电缆附件、互感器研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对实业、金融、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的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有色金属、燃料油、化工产品批发(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0.83%的股权。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指标为华仪集团合并报表扣除华仪电气及子公司后的数据。

三、反担保措施

华仪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华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投资”)81.5%股权全部质押给公司提供反担保。

华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系华仪集团控股子公司,华仪集团持有其81.5%的股权,华仪投资成立于2007年3月1日;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注册地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道荣;经营范围为对实业投资控股。

华仪投资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及对实业投资等业务,旗下拥有河南华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信阳市南虹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华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3家子公司,主要开发的项目有华仪富丽华城市花园、信阳华仪南虹广场、香榭华庭、悦玺等项目,住宅项目以销售后提供物业服务、商业地产项目以出租并进行统一运营管理的经营模式。

截至2019年3月31日,华仪投资总资产123,071.94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5,150.27万元,净资产81,182.84万元,资产负债率34.04%,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13.87万元,实现净利润170.95万元,2019年1-3月现金流量净额为-2,709.24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2,519.96万元,有息负债总额为13,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借款795.00万元。

华仪投资受限资产情况:截至2019年3月31日,存货中3,729.76万元因抵押担保受限;固定资产中10,437.97万元,因融资抵押担保受限。除上述资产受限外,不存在其他资产受限的情形。

华仪集团持有的华仪投资81.5%股权不存在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且华仪投资截至2019年3月31日净资产为81,182.84万元,为降低华仪电气的担保风险,公司拟将本次担保计划缩减至2亿元,本次反担保措施已足够覆盖公司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的额度。

公司本次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同时由华仪集团以其持有的华仪投资股权提供反担保,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华仪集团将采取提升经营业绩、优化资产结构、多样化融资渠道等举措,不断提升其资产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结合上述反担保措施,能较好地确保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安全性。

四、担保协议情况

本次拟为华仪集团的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本次担保如获通过,公司将根据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用于其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需要,是华仪集团正常经营所需。多年以来,华仪集团为公司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包括长期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从未收取过任何费用。本着互帮互助、促进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发展的原则,且华仪集团总体经营稳定、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公司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华仪集团提供足额的反担保,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风险相对较低。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对于上述担保事项,对华仪集团的相关情况进行了相关尽职调查,华仪集团整体经营稳定,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和抗风险能力。

2、公司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华仪集团以其持有的华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81.5%股权提供反担保,华仪集团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具体,且反担保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完全覆盖了公司本次担保额度,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的安全系数高。

3、扣除华仪电气及子公司相关数据,华仪集团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2,689.87万元(未经审计),实现净利润-693.50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华仪集团流动比率为1.29,速动比率为0.92,华仪集团整体经营稳定,且具有一定的流动性。截至2019年3月31日,华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超过本次担保额度,具备提供反担保的能力。

4、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仪集团实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余额为11.26亿元,均未要求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拟为华仪集团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并要求华仪集团以持有的华仪投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质押物对应的净资产可以完全覆盖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风险可控,利益对等,不存在利益向控股股东倾斜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并作出决议时,谨慎核实了华仪集团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为控股股东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计划,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900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49%;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170.68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9.13%。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9-054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于2019年8月4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8月14日下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传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90 证券简称:华仪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9-055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2日 13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2日

至2019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将于2019年8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陈道荣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9年8月28日 8:3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本公司董秘室

六、其他事项

1、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3、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邮政编码:325600

联 系人:金旭丹、刘娟

电话:0577-62661122

传真:0577-62237777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9-056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1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逐项落实,并完成了《问询函》之回复。

现将公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一、请补充披露控股股东最新一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有息负债总额、一年内到期或需偿还的债务金额及具体偿债安排,本次申请银行贷款的用途,以及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经营性资产。

回复:

(一)控股股东最新一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有息负债总额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集团”)现金流量净额为6,086.70万元,其中扣除华仪电气及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金额为-5,927.08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8,958.66万元,其中扣除华仪电气及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087.62万元;有息负债总额 224,027.68万元,其中扣除华仪电气及子公司后的有息负债总额为163,174.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19年3月31日,华仪集团货币资金余额172,907.42万元,其中扣除华仪电气及子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38,439.06万元。

截至2019年3月31日,华仪集团(不含华仪电气及其子公司)的受限资产情况如下:

另外,华仪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34,283,762股,其中234,275,162股因融资质押受限。除上述资产受限外,华仪集团不存在其他资产受限的情形。

(二)一年内到期或需偿还的债务金额及具体偿债安排

截至2019年3月31日,华仪集团(不含华仪电气及其子公司)一年内到期或需偿还的债务金额为136,574.00万元,其中:银行短期借款为79,601.80万元;其他金融机构借款金额为56,972.20万元。具体偿还安排如下:

1、债务主要为日常营运资金贷款,通过银行续贷,偿债压力较小;

上述债务均为日常营运资金贷款,且以银行短期贷款为主,将在一年内陆续到期。各银行每年给予华仪集团续授信额度,且华仪集团多年来与各银行形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相关贷款到期后,华仪集团可以与各家银行续签相应贷款合同(滚动贷款),面临的偿债压力较小。

2、拟采取措施,不断提升资产流动性,降低负债。

华仪集团将通过不断瘦身逐步提升资产流动性。未来将逐步回归主业,着力打造华仪电气、电子、低压电器等产业,将逐步退出商业、金融 、化工、地产等领域,通过处置相关股权或资产,降低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逐步降低自身负债,进一步降低风险。

(三)本次申请银行贷款的用途

华仪集团本次申请银行贷款,主要用于偿还短期负债及日常经营周转。

(四)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经营性资产

截至2019年3月31日,华仪集团及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其他子公司的其他经营性资产的资产总额为390,753.71万元(合并抵消后)。具体明细如下:

二、请补充披露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具体措施安排,如为个人担保,请评估担保人担保能力及依据,若为资产担保,请明确相关资产是否已设定抵押、质押或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请详细论证控股股东提供的反担保措施,能否确保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安全性,本次担保事项是否会给公司带来或有风险。

回复:华仪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华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投资”)81.5%股权质押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华仪投资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及对实业投资等业务,旗下拥有河南华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信阳市南虹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华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3家子公司,主要开发的项目有华仪富丽华城市花园、信阳华仪南虹广场、香榭华庭、悦玺等项目,住宅项目以销售后提供物业服务、商业地产项目以出租并进行统一运营管理的经营模式。

截至2019年3月31日,华仪投资总资产123,071.94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5,150.27万元,净资产81,182.84万元,资产负债率34.04%,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13.87万元,实现净利润170.95万元,2019年1-3月现金流量净额为-2,709.24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2,519.96万元,有息负债总额为13,0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借款795.00万元。

华仪投资受限资产情况:截至2019年3月31日,存货中3,729.76万元因抵押担保受限;固定资产中10,437.97万元,因融资抵押担保受限,除上述资产受限外,不存在其他资产受限的情形。

华仪集团持有的华仪投资81.5%股权不存在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且华仪投资截至2019年3月31日净资产为81,182.84万元,为降低华仪电气的担保风险,拟将本次担保计划缩减至不超过2亿元,本次反担保措施已足够覆盖公司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的额度。

公司本次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同时由华仪集团以其持有的华仪投资股权提供反担保,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华仪集团将采取提升经营业绩、优化资产结构、多样化融资渠道等举措,不断提升其资产的盈利能力和流动性,结合上述反担保措施,能较好地确保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安全性。

三、请结合控股股东的实际经营能力、资金流动性等,说明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能力,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如控股股东出现偿债违约且反担保额度不足的情况,公司拟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有效性。

回复:扣除华仪电气及子公司相关数据,华仪集团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2,689.87万元(未经审计),实现净利润-693.50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华仪集团公司总资产365,394.18万元,净资产174,796.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0,820.52万元),负债总额190,597.8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63,997.89万元),流动比率为1.29,速动比率为0.92,华仪集团整体经营稳定。截至2019年3月31日,华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超过本次担保额,具备提供反担保的能力。

本次担保计划,华仪集团已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具体详见本回复之“二”,如控股股东出现偿债违约情况,公司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处置华华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要求其处置部分资产等保障措施,确保公司对控股股东担保事项的安全。同时,为进一步控制风险,公司将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实施减少负债的相关措施,并及时关注为华仪集团提供的担保情况。

华仪集团将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升其自身流动性,降低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逐步降低自身负债,并优先偿还公司担保所对应的债务,逐步降低公司的担保金额进而实现公司担保的退出。

四、请公司明确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时是否勤勉尽责,说明全体董事同意相关议案的依据,并详细说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进行互保,实质上的风险、受益是否对等,是否可能出现利益倾斜。

回复: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并作出决议时,谨慎核实了华仪集团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独立董事基于勤勉尽责的原则和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了独立意见。

全体董事认为,本次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用于其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需要,是华仪集团正常经营所需。多年以来,华仪集团为公司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包括长期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从未收取过任何费用。本着互帮互助、促进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发展的原则,且华仪集团总体经营稳定、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公司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华仪集团提供足额的反担保,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本次拟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风险相对较低。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额度暨关联交易》,为进一步控制担保风险,拟将本次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额度缩减至不超过2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审批上述担保事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仪集团实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余额为11.26亿元,均未要求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拟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计划额度为不超过2亿元,并要求其以持有的华仪投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质押物对应的净资产可完全覆盖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风险可控,利益对等,不存在利益向控股股东倾斜的情形。

五、请独立董事逐项对以上问题,以及本次担保事项是否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对于上述担保事项,对华仪集团的相关情况进行了相关尽职调查,华仪集团整体经营稳定,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和抗风险能力。

2、公司为华仪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由华仪集团以其持有的华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81.5%股权提供反担保,华仪集团所提供的反担保措施具体,且反担保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完全覆盖了公司本次担保额度,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的安全系数高。

3、扣除华仪电气及子公司相关数据,华仪集团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2,689.87万元(未经审计),实现净利润-693.50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华仪集团流动比率为1.29,速动比率为0.92,华仪集团整体经营稳定,且具有一定的流动性。截至2019年3月31日,华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超过本次担保额度,具备提供反担保的能力。

4、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华仪集团实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余额为11.26亿元,均未要求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拟为华仪集团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并要求华仪集团以持有的华仪投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质押物对应的净资产可以完全覆盖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风险可控,利益对等,不存在利益向控股股东倾斜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并作出决议时,谨慎核实了华仪集团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为控股股东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额度,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