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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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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34版)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4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公司秉承“三位一体”的发展战略,坚定“以技术创新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方针,统筹核心装备研发与制造、航空工程技术与服务和微电子产业发展,以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牵引,着力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和加快市场开拓,力求形成公司发展新动能并打造公司发展新优势,经过公司董事会和全体员工不懈努力,2019年上半年实现了公司高质量发展和经营效率的显著提升,飞机大修、客改货、航空培训、装备制造等项目产能逐步释放,集成电路项目订单持续增长,公司发展前景持续向好。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849.88万元,同比增长65.63%;实现营业利润4,855.54万元,同比增长57.4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34.65万元,同比增长45.18%;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701,537.7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54,141.63万元

报告期,公司管理层主要工作具体如下:

(一)、核心装备研发与制造

公司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技术创新是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新动能。公司技术产品主要从事高端技术航空产品的研发与制造,目前已有多款高端核心装备推向市场,其中某型发动机电调具有市场垄断地位、某型直升机电动绞车填补国内市场空白。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了创新能力和效率的进一步提升,各创新主体积极性强,不断推动公司核心技术突破。第一,项目研发方面。一是凭借公司在某型电调的丰富技术经验积累,不断拓展新型号电调产品的研制工作,多款新型发动机电调持续取得技术突破。二是积极推进其他具备良好市场前景的新项目,报告期内公司持续重点投入某型机舱氧气系统、某型直升机救援绞车、多型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某进口涡轴发动机改数控系统、某型电子顺序起动组件等研发项目。目前公司已逐步形成预研项目、在研项目、投产项目、成熟项目的合理良好格局。报告期内,某型直升机救援绞车已列装客户,某型飞行员高原氧气系统已经按计划实现批量交付客户。第二,市场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在市场拓展中跟踪完善客户使用信息,提高对客户需求的反应能力。第三,报告期内公司已经与中国商飞达成战略合作意向,积极争取进入国产商用飞机平台成为其供应商。

(二)航空工程技术与服务

1、航空培训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航空培训机构,拥有昆明飞安、天津飞安、新加坡AST三大运营基地,已实现航空培训多领域、多机种、业务全覆盖的战略布局,从飞行模拟器研制到航空培训服务的产业链已经形成,公司具备了提供一站式航空培训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报告期内,公司航空培训业务总体保持平稳运营,市场开拓,培训资质(能力建设)等工作有序开展,天津基地:天津飞安全面开展运营,与知名航空公司签订长期培训协议并成功开发警务救援等客户,培训业务量优于预期。昆明基地:报告期内与客户签订长期培训协议,飞行模拟机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培训小时数实现稳步增长,计划在外地分设培训基地以进一步拓展新客户。新加坡基地:新加坡AST公司先后取得A320和B737的新加坡民航局142认证以及CAAC142认证,为多家客户提供服务,顺利签署长期独家培训协议开展A320培训服务,2019年上半年新增模拟机一台, 目前飞行模拟机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客户涵盖泰国、印度、越南等多国,实现公司国际培训业务的良好局面。报告期内,公司航空培训业务总体保持稳步上升发展态势,国内国际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安胜公司已成功研制并即将交付国产首台空客A320NEO飞行模拟器,并即将进入国产大飞机模拟机研制领域。

2、飞机整机维修

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是国内第一家具备波音和空客飞机大修能力的民营企业,拥有整机大修、工程改装、客改货、飞机整机喷漆、AOG支援等能力,并具备附件维修的配套支持,是华北地区飞机大修、改装、喷漆的重要基地之一,已经成为国际一流的专业公司。

2019年1月公司第一架整机喷漆飞机完成并交付客户并得到客户高度赞赏, 2019年3月第一架境外飞机整机喷漆完成并交付客户,客户数稳步增长;第二,大力推进飞机客改货业务。公司目前是全球唯一拥有B737-700客改货改装方案的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两架B737NG客改货,为应对业务量的增长,公司计划2019年下半年扩展为两条客改货改装生产线。2019年上半年公司积极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商务委,天津海关等有关政府部门探讨推进保税区外“保税维修”的业务,2019年3月获得保税维修资质,为境外业务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在2019年5月完成第一架境外飞机境内保税维修业务。同时公司加强与飞机租赁公司、飞机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开展飞机退租检(含整机喷漆),退租检作为新增业务的成功完成带来了新的收入增长点,并标志着飞机工程已经成为复合型业务的国际化MRO。目前公司正在稳步推进开拓东南亚、东北亚飞机大修、退租检、整机喷漆市场,将为公司发展带来新的活力与契机。

宜捷海特公司主要业务为公务机航线维修、各级别的定检、加改装和整机喷漆。报告期内,宜捷海特航线和定检业务经营超过同期,服务工时同比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宜捷海特维修能力许可在国内维修基地中名列第一,是大中华区维修能力最强的公务机MRO。公司继续与瑞士宜捷集团的深层次合作,成为达索、罗尔斯.罗伊斯等世界知名公务机厂商中国授权服务中心,报告期内新增FAA-世袭1000的96月检和EASA-2A/2B以及3A/3B增加至7200飞行小时能力,JSSI(美国喷气式飞机支援服务有限公司)授予天津宜捷海特全球最佳维修单位。

3 发动机修理。

公司是工信部认定的国家飞机中小型发动机大修保障基地。目前,公司已经逐步形成国际、国内主流发动机厂家七个系列的二十余种型号的发动机和辅助动力装置(APU)大修能力。报告期内,发动机维修量保持上升态势,2019年上半年进厂修理和按时交付的发动机和APU数量同比实现较大增长。

4 部附件维修。

报告期内,部附件强化市场和内部管理,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实现了送修量和业务量的提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一方面,公司致力于维修能力建设和市场拓展,注重业务拓展和项目建设形成联动效益,优化产品服务结构,完善整体服务能力体系,不断开发和建设A320neo、A350等具有市场前景的新项目和新能力。通过巩固传统维修市场,开拓新生维修业务,报告期市场开拓成效显著,维修业务的经济效益不断增长。ZODIAC授权维修中心正式启用,开展飞机厨房插件的索赔维修,为中国客户提供OEM原厂级售后支持,业务取得良好的增长。支持中国商飞公司ARJ21和C919大飞机项目,与ZODIAC在飞机部附件项目进行深入合作。第二,加强了内部管理,形成以市场为导向,质量为准绳,生产、技术和资源协同配合的维修经营模式,管理效能明显提升,维修指标不断优化,获得了客户的认可。

5、航空租赁。

航空租赁业务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航空服务商业模式。公司已完成航空租赁业务平台的结构优化,已经在新加坡设立航空租赁控股平台公司,下设爱尔兰平台公司和天津东疆平台公司分别用于国际航空租赁业务和国内航空租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做好首架经营租赁飞机的后期管理工作,并积极开拓新项目实现经营租赁规模以及国内平台航空租赁业务的突破,新增2架飞机的经营租赁业务(包括1架B737-800飞机和1架A330-300飞机),机队规模已经达到3架。公司飞机资产具有主流机型、主流航空公司客户、主流银行融资等特点,已经初步完成公司航空租赁业务“小而美”的业务布局,形成具备可持续性、可复制性的完善且优化的商业模式。航空租赁业务是公司布局航空全产业链的重要部分,将与公司客改货等业务形成协同效应,未来将在中寿命飞机租赁、货机改装及租赁、发动机租赁、模拟机租赁等方面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推动公司航空产业链全面发展。

(三)、微电子

海威华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6吋第二代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与制造,产品主要面向5G移动通信、光纤通讯、汽车电子、雷达、无线充电、国防等市场,专注于砷化镓、氮化镓、磷化铟等工艺技术开发及销售。

科技是公司发展的生命力,持续的科技创新是海威华芯获得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经过多年的发展,海威华芯已经形成领先的技术优势,卓越的行业影响力。2019年上半年,公司能力建设、市场拓展、资质健全以及行业影响力等方面均获得突破,三代化合物芯片产线工艺制程技术日趋成熟,并顺利实现从技术研发向市场的转变并部分产品实现量产,氮化镓功率器件和砷化镓光电器件已经规模量产,订单持续增加。首先,技术能力建设方面,完成多项工艺路线的技术开发工作,包括砷化镓、氮化镓和磷化铟工艺。这些技术能力获得实现,成功研发多款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集成电路技术,在以市场为导向下,完成光电芯片、氮化镓NHP50基站技术能力建设,砷化镓PPA15、PED25及硅基氮化镓功率器件的开发,三吋和六吋的VCSEL产品工艺开发,已经具备5G氮化镓基站芯片研发和制造能力;其次,市场方面,以自主可控和国产化替代为主攻方向,公司努力将技术能力推向市场,在国产化大背景下成为自主保障的重要力量。2019年上半年,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产品、合作客户数、订单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其中部分产品实现批量出货;5G基站产品通过性能验证,目前处于可靠性验证阶段;随着5G商用部署进程的不断推进,在5G射频方面将催生大量的氮化镓元器件需求,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另外,还有多款国产化替代产品已实现订单,其余多款型号产品正持续跟进,取得特定产品与民品市场多点突破的良好局面,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先进的技术优势和服务品质不断吸引其他优质潜在合作伙伴;第四、资质健全方面,加强政府联络和政策支持,获得国家新材料首批次产品认证等相关资质。

海威华芯是公司和中电科二十九所共同打造的集工艺开发、器件模型制造于一体的第二代/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领域的开放平台,是公司融入国家信息安全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 6 号文件”)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4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上午9:3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9-047)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15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6)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8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详见2019年8月1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22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具体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8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详见2019年8月1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9年8月30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51)详见2019年8月1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45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上午10: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德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并做出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9-047)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6)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1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详见2019年8月1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22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具体事宜。

《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详见2019年8月1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46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

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61号])核准,并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82.023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0.00元/股,认购资金1,656,404,6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计40,157,164.1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16,247,495.82元。募集资金全部到位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5CDA1014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8,245.17万元,其中,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3,783.54万元,公司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金额为4,461.63万元。

2018年11月公司变更“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和“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合计30,277.89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4月公司变更“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 2 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和“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合计33,081.73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9.96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1,226.8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6.88万元,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220.0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差异金额1,206.92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1,084.44万元和亚美变更募投项目自有资金补入122.4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08年3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公司及开户银行应当知会保荐代表人。

2015年9月公司、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成都武侯祠支行及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经 201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年12月公司、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及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月原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的募集户已完成销户。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已于2018年12月17日完成销户;“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2月28日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祠支行已完成销户。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 2 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南支行已于2019年5月23日完成销户,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已于2019年6月19日完成销户。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形。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形。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22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截止日后,公司将根据前次募集说明书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的运用,按原计划逐步投入剩余募集资金;除此之外不用作其他用途。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

201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用途,将该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6,735.1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本募投项目变更公告日,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8,889.67万元。

2、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2018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将该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542.71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本募投项目变更公告日,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5,943.62万元。

3、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

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 2 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额度,该项目投资额度由 20,058.00 万元增至 35,712.02 万元,不足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该项目建设内容在既有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 2 号维修机库建设的基础上增加飞机改装业务,并将募集资金的建设内容调整为以 B-737NG飞机客改货业务为主。截止本募投项目变更公告日,“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已投入金额为0。

2019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 2 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将该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9,295.8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本募投项目变更公告日,“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0,800.43万元。

4、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

2019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将该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余额23,785.85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9年6月30日,“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32,611.45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和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2、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4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本事项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结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规划的实际状况,为提高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近期公司使用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近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风险较低,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水平,提高股东投资回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业务协议、确认单、业务凭证及产品说明书等。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4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生效日期

1、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自2019 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文件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通知相关规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 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 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 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 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主要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新增“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同时将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 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期初留存收益,不影响2019年当期损益。本次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19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50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①为担保人向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及其他机构申请各类授信额度、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提供担保;②为被担保人向客户或供应商等开具公司保函或各类机构的保函提供担保;③为被担保人履行合同、投标等提供担保;④为被担保人业务经营代为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⑤由被担保人占用担保人银行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保函;⑥为被担保人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支付保证金等方式。担保金额额度合计不超过22亿元。具体额度及担保期限将以公司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2019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2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756,791,003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成立日期:2002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