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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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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公告编号:2019-041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粉丝、豌豆蛋白、豌豆淀粉、膳食纤维等主营业务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一体化。2019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50,463,240.83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74%,营业成本944,390,455.68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减少0.71%,营业利润108,702,504.65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7.49%,利润总额108,964,923.03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7.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126,986.45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8.6%。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起采用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 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益源宝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了注销。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9-038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君敏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9年8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9年8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张静静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刊登在2019年8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9-039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1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8月14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美荣主持。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9-04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4]131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14 年 12 月 22 日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7,335.6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50元。截至2014 年 12 月 26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8,37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48.6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26,524.32 万元。

截止2014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00055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65,795,289.06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1,070,960,582.05元,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3,021,065.37元,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合利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2,081,456.02元,高品质功能性蛋白深加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9,732,185.62元,具体明细如下:

(1)2014年度置换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78,145,046.60元;

(2)资金到位之后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资金992,815,535.45元;

(3)将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3,021,065.37元。

(4)将年处理6万吨豌豆综合利用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2,081,456.02元

(5)将高品质功能性蛋白深加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9,732,185.62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100,552,089.06元,加上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89,220,063.67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1,343,616.90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1,591.5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进行修改,并业经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专项使用,并与中信建投、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建投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专户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1、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中以活期存款方式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12 月 20 日、12月31日将2018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7,500.00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19 年 1月 8 日将2018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4,500.00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19 年 4月 19 日将2018年6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357.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3,357.00万元人民币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高品质功能性蛋白深加工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已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973.2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2019年1-6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君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君美

会计机构负责人:隋君美

2019年 8月14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9-04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娜君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李娜君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李娜君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董事会审议批准上述事项,并向李娜君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诚挚的谢意,李娜君女士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019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静静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静静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静静女士简历如下:

张静静:女,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2015年1月就职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张静静女士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日,张静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张静静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5-8938520

传真:0535-88938351

电子邮箱:shuangtashipin@sohu.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

邮编:265404。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