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8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9-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9-12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天马,证券代码:002122)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9年8月12日、2019年8月13日、2019年8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已达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将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截至目前,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但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3、因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浙商”)之间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案,浙江浙商已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查封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90%的股权(出资人民币54000万元,下称“成都天马股权”),浙江高院出具了(2019)浙法委评10号《对外委托评估机构选定通知书》,拟对公司持有的成都天马股权进行评估。若法院后续通过司法拍卖形式强制执行公司持有的成都天马股权,公司主营业务中将无轴承业务。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2019)浙执19号〈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9)。根据公司已公告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分别为194,682.71万元、171,201.08万元、153,640.05万元,分别占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的25.00%、50.31%和82.10%。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为4,651.65万元,公司合并净利润-63,497.55万元。如成都天马股权被司法拍卖,公司主营业务将发生变化,同时将解决公司部分对外负债。成都天马股权司法拍卖价格将对公司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司法拍卖的进展及时公告该事件对公司财务的具体影响。

4、公司于2019年6月收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诉公司《民事判决书》,上述判决已生效。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预计需支付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10,529万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2019)浙执19号〈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 2019-098)。由于本案是由公司违规借款引起,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茂栋和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具的一系列承诺函,本案因生效司法裁判 确定的还款义务,由上述承诺人保证于司法裁判生效之日起 120 日内履行足额偿还义务。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义务人尚未履行偿还义务,公司将敦促上述承诺人及时履行义务。

5、公司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计净利润约-34,455万元~-22,970万元,上述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已在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中披露,仅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阅,具体数据公司将在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6、《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