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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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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9-05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继续保持在国内民爆器材生产装备行业中的优势地位。面对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公司运营成本整体增加等不利因素,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应对,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调整优化业务结构,加强资金管理,加快研发投入,开拓业务市场,将销售、研发、技术资源前移,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高效配置,提高客户响应效率,综合提升公司的综合运营能力和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总体良好,实现营业总收入18,835.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1.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80%。

(1)公司参与了相关国标规程及行业标准的修订和编制等工作,参与修订了国标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中“设备与设施管理”章节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参与编制行业标准《乳化炸药用乳化剂 第1部分:span-80》和《乳化炸药用乳化剂 第2部分:聚异丁烯马来酸酐类乳化剂(PIBSA)》。

(2)公司利用自身拥有的民爆器材生产智能装备、工艺技术、原辅材料、软件信息系统等全套系列化技术及研究开发定制化优势,围绕“民爆一体化、精细化工、智能制造、金奥博智慧云”四大业务板块开展工作,扩大公司业务和行业领域覆盖率。

(3)公司进一步拓展民爆器材各类产品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报告期内,各项研发项目按照进度稳步进行。

(4)公司加强互联网和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建设生产过程可视化和信息化系统,完善工程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测维修标准体系,采用智能化和信息化技术,加快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的改造。

(5)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公司利用领先的技术和装备优势,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和品牌影响力,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大力拓展民爆海外业务,扩大公司在国际民爆行业的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完成了散装型地下混装车的技术攻关并实现出口。

(6)立足“1+N”和区域经理服务模式,对公司130多条生产线实现全覆盖和跟踪,以服务质量求发展,切实提高客户响应速度和满意度。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9-05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明景谷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9-05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多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9-05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2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4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2,906.28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相关发行费用3,681.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224.8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XYZH/2017SZA20621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所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6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注: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将拟使用资金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供子公司实施对应项目。为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8年7月27日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10日和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形式存放,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2018 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形式存放,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19年1月1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到期的现金管理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8,5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除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8,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14日批准报出。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9-05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属于企业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会计政策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修订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标准》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以上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修订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