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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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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公告

2019-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一072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或“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5月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诺力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2019年5月15日披露了《诺力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41)。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披露了《诺力股份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披露了《诺力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公司于2019年6月4日披露了《诺力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披露了《诺力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051)。公司于2019年7月4日披露了《诺力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公司于2019年8月2日披露了《诺力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19年8月1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8,232,9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8%,成交的最高价为19.8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4.62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46,168,375.0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市场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推进股份回购工作,适时开展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8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办公楼2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钟锁铭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其中董事丁毅、毛英、丁韫潞、张科、陆大明、谭建荣、邹峻、刘裕龙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公务出差在外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两个,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上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竺艳、赵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4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获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因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4071元/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1,176,994元人民币。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267,675,854股变更为267,535,854股, 注册资本将由267,675,854.00元变更为267,535,854.00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9年8月16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

2、申报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9月29日

每日8: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贡满

4、联系电话:0572-6210906

5、传真号码:0572-6210777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