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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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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839           公司简称:安正时尚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公司主营业务也受到终端消费情绪低落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24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9.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34%(已扣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19%。公司上半年利润增加的主要得益于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及礼尚信息业务快速增长和并表等因素。公司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展开工作:

(一)、坚持“四化”建设,建立一支能打胜仗的队伍

公司坚持“专业化、时尚化、年轻化、国际化”人才发展战略,坚持内培外引同步发展之路,对内不断培养现有团队,使之适应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对外引进专业化、国际化、年轻化的人才,以弥补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人才的短缺。在引进人才中,立足于建立能打胜仗的团队,将现有团队中缺乏的人才补齐,着重考虑国际化人才的引进。今年共引进了13位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中层管理人员,7位行业内优秀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分别对各品牌事业部的重要岗位及部门进行了人员优化升级。

(二)、加大研发投入,坚持“产品为王”的经营理念

公司坚持“好设计、好品质、好价格”的经营理念,清楚地认识到产品研发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始终把研发能力的提升摆在公司首要工作中。2019年4月在意大利米兰成立了设计研发中心,聘请了意大利著名设计师Diego Lazzaroni先生成为玖姿品牌高端线设计师,并成功研发了2020春夏的玖姿品牌高端线产品。今年上半年共投入研发费用3,540万元,同比增长36%,占服装销售收入的4.6%。

(三)、以线下实体为基础,积极探索发展新零售

公司坚持稳步发展线下实体店的同时,积极探索新零售。2019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服装类线上销售达到了1.62亿元,同比增长40.91%;礼尚信息运营国内外知名品牌超过20余个,实现销售收入3.64亿元,同比增长21.33%,实现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线上销售累计已经达到5.26亿,占公司收入的46.96%。公司从以线下实体门店为绝对核心的传统品牌公司转型为融合线上线下服务的新零售公司,为公司保持活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公司继续荣登2018年中国服装百强榜,营业收入位于第59位、利润总额第33位、利润率第10位。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一)变更的情况

1、财务报表格式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

2、新金融工具准则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变更原因

1、2019年4月30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两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5)“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6)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以前颁布的政策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相关财务指标。

2、本次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综上所述此会计政策调整,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益亦无影响。

3、具体执行新金融准则的格式追溯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以及上年同期利润表相关科目比较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19-051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7号楼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郑安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肖文超、乔晶、黄智、岳玲、许家平、沈鹤鸣、朱艳颖、文跃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对其剩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2,560股按照8.4429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 月16 日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19-052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在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7号楼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郑文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肖文超、乔晶、黄智、岳玲、许家平、沈鹤鸣、朱艳颖、文跃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意对其剩余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2,560股按照8.4429元/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252,560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19-053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正时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1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2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574.28万元,扣除承销保荐及其他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11,455.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2月6日全部到账,到账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350ZA00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2019年度上半年,公司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3,218,519.59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152,950.72元,现金管理收益共3,312,881.77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71,473,506.76元。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13年9月3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7年2月8日,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洛隆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2017年4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艳姿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艳姿”)、上海尹默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尹默”)、中信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71,473,506.76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6,473,506.76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为365,000,000.00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65,000,00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已获得收益明细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上半年,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实际投入金额大于承诺金额的原因是由于收到银行存款的利息所致。

注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供应链中心改扩建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该类项目为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项目的效益将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中,项目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供应链中心改扩建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4,440,464.4元,系收到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530,007.01元,系收到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注4: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9,069,497.73元,系收到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19-054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正时尚”)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概述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情况

1、2017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2017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3、2017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8月25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88.1万股,授予价格12.81元/股,授予对象172人,预留限制性股票122万股。

4、2017年10月9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的402.0642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5.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取消离职人员虞琳洁的激励资格,自离职之日起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2.81元/股,回购数量19,000股。2018年3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完成注销19,000股的事宜。

6.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取消离职人员王惠娟等9人的激励资格,自离职之日起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2.81元/股,回购数量142,342股。鉴于公司已于2018年5月21日完成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故回购价格调整为8.7929元/股,回购数量调整为199,279股。2018年7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完成注销199,279股的事宜。

7.2018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取消离职人员陆雅君等8人的激励资格,自离职之日起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8.7929元/股,回购数量127,540股。2018年10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完成注销127,540股的事宜。

8.2018年8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失效的公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122.0万股(转增前数量)自授予日后已超过12个月未授予完毕,预留股份已经失效。

9.2018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取消离职人员薛巍峰等3人的激励资格,自离职之日起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8.7929元/股,回购数量44,380股。2018年12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完成注销44,380股的事宜。

10.2018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并同意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办理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12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1,046,220股解锁相关手续。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意见。

11.2019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取消离职人员盛琳雅等4人的激励资格,自离职之日起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二期、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8.7929元/股,回购数量72,688股。2019年3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完成注销72,688股的事宜。

12.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对离职人员余姗姗等3人及未满足业绩考核条件的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人员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8.7929元/股,回购数量2,079,056股。2019年7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19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完成注销2,079,056股的事宜。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肖文超、乔晶、黄智、岳玲、许家平、沈鹤鸣、朱艳颖、文跃已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5.256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回购价格为8.4429元/股。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

根据《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和第十四章: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劳动合同到期而非公司原因不续签、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关系、因违法违规按相关监管要求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等原因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实施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孰低者回购注销。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限制性股票解锁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按照《激励计划》,肖文超、乔晶、黄智、岳玲、许家平、沈鹤鸣、朱艳颖、文跃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5.2560万股,占2017年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数量的4.4868%,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628%。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81元/股,2019年分红后调整价格为8.4429元/股。根据计划草案,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实施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孰低者回购注销,即8.4429元/股。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董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肖文超、乔晶、黄智、岳玲、许家平、沈鹤鸣、朱艳颖、文跃已离职,根据《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8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肖文超、乔晶、黄智、岳玲、许家平、沈鹤鸣、朱艳颖、文跃已离职,根据《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8人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和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19-055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安正时尚”)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8.4429元/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252,560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2,135,356股变更为401,882,796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252,560元,由402,135,356元减少为401,882,796元。

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19年8月16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298号D8楼7楼董事会办公室

2、 申报时间:2019年8月16日-2019年9月29日(9:30-12:3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杜元佳

4、 电话:0573—87268790

5、 传真:0573—87266026

6、 邮箱:info@anzhenggroup.com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19-056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激励对象肖文超、乔晶、黄智、岳玲、许家平、沈鹤鸣、朱艳颖、文跃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对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共计252,560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8.4429元/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252,560股,故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252,56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402,135,356股变更为401,882,79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从402,135,356元减少到401,882,796元。据此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将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19-057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1、2019年4月30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日期

1、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从2019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2、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财务报表格式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

2、新金融工具准则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两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5)“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6)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以前颁布的政策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相关财务指标。

2、本次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综上所述此会计政策调整,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益亦无影响。

3、具体执行新金融准则的格式追溯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以及上年同期利润表相关科目比较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