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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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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转债代码:113522 转债简称:旭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22 转股简称:旭升转股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47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2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841.6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含保荐费)人民币3,000.00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4日汇入本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账户(验资账号为:94110078801200000011)人民币43,841.60万元。另扣减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1,172.0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669.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7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4121号)。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6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旭升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420万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张,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含保荐费)人民币600.00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榭支行(验资账号为:54010122000255000)人民币41,400.00万元。另扣减会计师费、律师费、评级机构费用及发行手续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116.13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83.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8年11月28日出具中汇会验[2018]4606号《验资报告》。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年7月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签订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8年4月,公司与华林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关系,并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承接华林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兴业证券分别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重新签订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4月,公司与兴业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关系,并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承接兴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重新签订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8年12月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榭支行签订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9年4月,公司与兴业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关系,并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承接兴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榭支行重新签订了《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17年7月17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8,935.33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19年5月13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21,105.70万元。

(三) 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7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2019年半年度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9年半年度不存在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7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17年9月28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将首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至最高不超过2.3亿元,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8年7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1-6月,本期公司已收到收益含税金额为709,807.75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已于2019年4月1日赎回2,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剩余3,000万元尚未赎回。

2019年1-6月,本期公司已收到收益含税金额为4,400,395.85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3,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铝镁合金产品及精密压铸模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为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提高公司新产品销售收入在总销售额中的比例,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异常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披露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8,935.33万元。

[注2]截至2019年6月30日,轻量化及环保型铝镁合金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厂房已建设完成,部分设备正在安装中,项目尚未达产。

[注3]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编制单位: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21,105.70万元。

[注2]截至2019年6月30日,新能源汽车精密铸锻件项目处于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转债代码:113522 转债简称:旭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22 转股简称:旭升转股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的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

2019年8月15日,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等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9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规定执行相关会计政策,并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受影响的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列报调整如下:

单位:元

执行上述新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6

转债代码:113522 转债简称:旭升转债

转股代码:191522 转股简称:旭升转股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47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1.2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841.6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含保荐费)人民币3,000.00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4日汇入本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账户(验资账号为:94110078801200000011)人民币43,841.60万元。另扣减审计费、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1,172.0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669.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7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4121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0.30亿元。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6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旭升转债”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420.00万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张,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含保荐费)人民币600.00万元(不含税)后,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榭支行(验资账号为:54010122000255000)人民币41,400.00万元。另扣减会计师费、律师费、评级机构费用及发行手续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116.13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83.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8年11月28日出具中汇会验[2018]4606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0.30亿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669.60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轻量化及环保型铝镁合金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和“铝镁合金产品及精密压铸模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54,930.00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40,270.4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人民币8,935.33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8,935.33万元。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8,935.33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额度,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于2017年7月12日出具了《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4286号)。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83.87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新能源汽车精密铸锻件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63,745.00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38,243.7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

2.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人民币21,105.70万元。截至2018年11月27日,本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21,105.70万元。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1,105.70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额度,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19年5月13日出具了《关于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9]2841号)。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4;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铝镁合金产品及精密压铸模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为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提高公司新产品销售收入在总销售额中的比例,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6月30日,轻量化及环保型铝镁合金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涉及的厂房已经建设完毕,但涉及设备等其他资产尚未完全到位,项目尚未达产。该项目预计2019年下半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6月30日,新能源汽车精密铸锻件项目涉及的厂房尚处于建设期,同时涉及设备等其他资产尚未完全到位,项目尚未达产。该项目预计2020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7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17年9月28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将首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至最高不超过2.3亿元,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2018年7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6月30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0.30亿元,未超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批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以及授权期限。

2.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17年7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7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0.7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1月18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0.3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7月13日,公司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18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已于2019年4月1日赎回2,0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剩余3,000.00万元尚未赎回。

截至2019年6月30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0.30亿元,未超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以及授权期限。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669.6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270.40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1,042.3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41.59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07%。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为项目尚在建设中,公司将按项目建设情况,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二)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283.87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243.78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506.5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46.6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59%。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为项目尚在建设中,公司将按项目建设情况,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8,935.33万元。

[注2]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

(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