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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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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及《限制高消费令》的公告

2019-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9-049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及《限制高消费令》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市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转发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执行通知书》(【2019】粤01执4306号)以及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限制高消费令》(【2019】湘01执1534号),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

瑞丰集团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一案中,广州中院收到广州证券提交的申请强制执行广东省广州公证处(2019)粤广广州第057971号公证债权文书的申请,并依法立案受理。

二、限制高消费令主要内容

瑞丰集团、林永飞、翁武强、翁武游因未能履行北京市精诚公证处(2019)京精诚执字第00011号执行证书,详情可见《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的进展暨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长沙中院据此决定对前述主体发布限制高消费令。

三、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目前,瑞丰集团正与相关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协商解决方案。根据上述《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公司后续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