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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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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38           公司简称:浙江鼎力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不确定性因素增多。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加强市场研判,灵活调整销售策略,沉着应对,稳中求进。公司深耕主业,务实经营,强化质量管控,深化精益管理,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竞争力,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实现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873.25万元,同比增长8.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27.03万元,同比增长26.79%。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417,228.21万元,同比增长14.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7,236.45万元,同比增长6.57%。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围绕既定的经营计划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精益管理,合力挖潜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精益化管理,强化“降成本、提效率、增效益、促发展”理念,合力挖潜增效。公司已建立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成本控制体系,从采购、生产、销售、包装运输、财务、人力、综合管理等各个环节入手,将成本控制落实到各部门、车间、班组、工段,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有效控制产品成本和各项费用,共同挖掘内部潜力,全力打好“降本、提质、增效”持久战,实现管理出效益。

2、多措并举,着力新品推广

砥砺四年,公司与Magni合作研发,匠心制造推出10款设计新颖的臂式新品。为使新品能成熟进入市场,公司一直有条不紊地进行新品的测试、调试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对该系列新品已进行小规模生产,并选择部分客户进行试用,根据客户的试用反馈进一步优化新品细节,精益求精,完善新品。同时,公司积极开展新臂式产品实地体验活动,接待国内外近千家租赁公司,邀其亲临鼎力感受新品魅力,让租赁公司详细了解新臂式产品的设计、研发、改进历程,并从动力性、操控性、稳定性等方面对比体验新臂式产品。租赁公司对新臂式产品的整体表现非常满意,充分肯定其高度高、载重大、动力强、易维护、高节能等多方面优势。公司还推出了线上新臂式答题抽奖活动“鼎力新品知多少”,便于大家快速了解新品详情,活动受到热切关注。

3、攻坚克难,聚力业绩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国内外市场变化,充分发挥并利用既有优势,灵活调整市场策略。一是提升国内市场占比。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境内主营业务收入40,128.87万元,同比增长35.22%,占比51.13%,较去年同期增长12.05个百分点。二是海外市场中降低北美市场销售占比,提升欧洲、亚洲等市场在海外市场的占比。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欧洲市场主营业务收入14,875.10万元,同比增长47.16 %,占境外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8.79%,提升16.93个百分点;亚洲及其他市场主营业务收入10,856.63万元,同比增长 21.84 %,占境外主营业务收入比例28.30%,提升9.04个百分点;北美市场主营业务收入12,624.66万元,降低53.64 %,占境外主营业务收入比例32.91%,降低25.97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欧洲、亚洲及国内市场,尽可能降低贸易摩擦给公司带来的影响。

同时,公司积极开拓国内臂式高空作业平台市场,为明年募投项目建成达产作市场准备。报告期内,公司臂式产品国内销售额为7,159.20万元,同比增长88.18%,占国内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7.84%,较去年同期提升5.02个百分点。

同时,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响应客户需求,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电池作为高空作业平台的主要易损配件,一直是租赁商控制成本的重点,故选择一款性能优越、经济耐用的电池成了业内难点,始终未能有效解决。报告期内,公司与德国专业电池制造厂商联合研发了更加经济的纯铅电池。该电池具备安全高效、性能优越、经济耐用、兼容稳定等优势,能有效解决客户难点,有力提升客户利益。

4、锐意进取,注力研发创新

公司坚持以科技研发为依托,以技术创新为动力,致力于探索高空作业平台最前沿技术,研发世界最先进的高空作业平台产品。公司设有鼎力欧洲研发中心及国内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研发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获得专利238项,其中发明专利79项,海外专利37项,居国内高空作业平台行业首位。报告期内,公司BT30RT直臂式高空作业平台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和产品性能,摘得“2019中国工程机械年度产品TOP50”。该产品采用整体部件下移设计,秉承家族式模块化理念,依托一系列高端配置的性能保障,是公司集合综合性能佳、客户体验棒、设备故障率低、维护保养便捷等众多优势为一体的扛鼎之作。公司作为国内高空作业平台行业的龙头企业,是高空作业平台行业10项国家标准、7项行业标准的参编起草单位。

5、稳步落实,全力推进募投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稳步落实,积极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大型智能高空作业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该项目主要厂房已建成,目前项目正处于建设末期和设备采购安装阶段。项目投产后可新增 3,200 台大型智能高空作业平台,能有效提升公司臂式产品的生产能力,优化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在高端高空作业平台市场的竞争优势,助力高端产品市场开拓。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9-037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于2019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许树根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联董事许树根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9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38证券简称:浙江鼎力公告编号:2019-038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于2019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法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法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9-039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鼎力”或“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9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26,229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6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9,999,969.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5,493,248.60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4,506,720.40元。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30号《验资报告》。

(二)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制度的情形。

2017年11月18日,浙江鼎力连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泰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雷甸支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1月20日,浙江鼎力连同中泰证券分别与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雷甸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乾元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822.9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与承诺收益的差异情况

项目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不存在实现收益与承诺收益的差异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2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019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均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共计30,000万元,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投资金额等信息如下:

(六)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16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9-040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Magni Telescopic Handlers S.R.L(以下简称“Magni”)系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鼎力”)参股公司,浙江鼎力持有其20%股权。公司董事长许树根先生已于2019年5月10日辞去Magni董事职务,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二)之规定,Magni仍为公司的关联方。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现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19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许树根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以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会上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申请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0,000万元,增加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44,4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审议的《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Magni Telescopic Handlers S.R.L.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登记时间:2010年9月22日

4、注册地点:Castelfranco Emilia (MO) Via Magellano 22 CAP 41013

5、注册资本:1,262,500欧元

6、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Riccardo Magni

7、主要经营范围:机械升降、运输设备及附属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

8、主要股东: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Magni总资产13,929.98万欧元,净资产3,760.55万欧元,营业收入13,402.92万欧元,净利润1,220.17万欧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Magni系浙江鼎力参股公司,浙江鼎力持有其20%股权。公司董事长许树根先生已于2019年5月10日辞去Magni董事职务,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6(二)之规定,Magni仍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Magni是意大利的知名智能伸缩臂高位叉装车制造商,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近年来,Magni发展迅速,多项创新技术取得显著效果,目前Magni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将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采购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交易价格由双方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实现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采购产品、接受关联人提供服务。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备查文件

1.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4.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9-041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科目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经营成果、总资产、净资产状况以及现金流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2019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调整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2)利润表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新增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主要影响如下: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等不产生影响。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法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9-042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9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9月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白云南路125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9月2日

至2019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与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19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许树根、德清中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9年8月28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白云南路1255号)。

4、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梁金、汪婷

电话:0572-8681698 传真:0572-8681623

邮箱:dingli@cndingli.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白云南路1255号证券部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