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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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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15 公司简称:茶花股份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多变的市场状况,认真贯彻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内部管控力度,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创新产品,不断拓展产品销售网络,加大自营电商业务的资源投入力度并取得线上业绩的大幅增长,继续保持了稳健发展的良好势头。2019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31.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实现净利润3,545.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55%。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确定2019年4月29日为授予日,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49名激励对象授予46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78元/股,并于2019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上述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4)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该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无需重述2018年度可比报表数据,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财会[2019]6号的规定,公司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起按照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财会[2019]8号的规定,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执行该准则在报告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财会[2019]9号的规定,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执行该准则在报告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潘家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决议,及公司总经理陈葵生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家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副总经理潘家红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7日

附件:公司副总经理潘家红先生简历

潘家红,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商贸发展部总监、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COO。

潘家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潘家红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潘家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潘家红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建锐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阮建锐先生、黄群女士、陈奋明先生三人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下合称“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已经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半年度专项报告,无需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37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36,322,293.27元,其中本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为77,721,461.7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0,127,673.5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以及全资孙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茶花”)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注:上述账户余额不包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的金额210,000,000.00元

三、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2018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3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3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结构性存款、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2019年上半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7日

附表1:

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文”),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同时废止。

2.会计准则修订

(1)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该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该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按照财会〔2019〕6号文的要求,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文的规定执行新财务报表格式。

2.会计准则修订

按照财会〔2019〕8号文的要求,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按照财会〔2019〕9号文的要求,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财会〔2019〕8号文、财会〔2019〕9号文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对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在附注的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文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规定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 2019-048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要求,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及库存量

单位:吨

二、主要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单位:元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吨

2019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塑胶原料,受石油等大宗材料价格下降的影响,采购价格同比相应下降。

四、以上经营数据来源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且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来函告知,经主管部门批准,公司聘任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名称已变更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后的事务所各项执业资格、服务团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主体资格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各项业务、权利和义务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承担,原有的业务关系及已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