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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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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9-032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已于2019年8月5日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上午10:30时在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现场出席董事为周举东先生、冷新卫先生、吐尔洪·艾麦尔先生、赵志勇先生,吉富星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举东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34)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于2019年8月3日公告了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确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候选人名单如下:

(1)周举东先生、冷新卫先生、吐尔洪·艾麦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2)吉富星先生、李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五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其中二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2019-036)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于2019年 9 月 6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会议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3名)

1. 周举东先生,汉族,出生于1968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7月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工民建专业。自2008年3月起任阿克苏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前身)董事长。现任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新疆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新疆东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新疆嘉禧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新疆龟兹浩源天然气管道输配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甘肃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新疆浩源天樽葡萄酒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温宿县浩源葡萄酒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海南乾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屯昌盛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4月至2013年8月兼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周举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038.4万股股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8.5%;另外,还持有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50.98%的股权和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5.45%股权,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周举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所规定的情形。

2. 冷新卫先生,汉族,197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新疆兵团一师复混肥厂助理工程师,阿克苏市建设局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稽查队队长、客管办主任,阿克苏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2013年8月退休。2013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16年11月补选为公司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冷新卫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冷新卫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 吐尔洪﹒艾麦尔先生,维吾尔族,出生于1963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新疆阿克苏市计委科员,阿克苏市统计局科员、副局长、局长,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中共阿克苏市市委常委兼经济工作部部长,阿克苏市副市长、阿克苏地区旅游局副局长。2007年4至2010年8月任阿克苏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前身)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吐尔洪﹒艾麦尔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吐尔洪﹒艾麦尔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2名)

1. 吉富星先生,汉族,1976年9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员。2001年6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得财务金融、经济双学位,2007年6月在清华大学取得管理学硕士,2014年6月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2014年9月至2017年6月任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央团校)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2017年7月至今任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公共经济与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吉富星先生在学习工作期间,兼任中国财政学会理事、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PPP专委会常务委员、财政部PPP中心专家、示范项目评审专家、国家金融实验室研究员等职。是多家政府机构、央企、金融机构的金融或投资顾问。2015年4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十六期培训,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吉富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吉富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李堃先生,汉族,1987年1月出生,民革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9月至2011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2011年9月至2013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2016年9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在读。2012年9月至2014年9月,在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任高级经理,2014年9月至今,在申万宏源投资银行部任高级经理。

李堃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李堃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9-033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北京时间12: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为胡中友先生、沈学锋先生和薛隼先生。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中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成员在全面了解《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后, 对其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34)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9月7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19年8月3日公告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对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经股东提名推荐和公司监事会征询相关股东意见,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考察,并征求候选人本人意见后,监事会确定胡中友先生、沈学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

上述 2 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由公司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16日

附: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2名)

1. 胡中友先生,出生于1965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温宿县浩源葡萄酒庄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杨浦浩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甘肃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新疆龟兹浩源天然气管道配有限公司监事,阿克苏基岩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甘肃浩源天然气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胡中友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2,534.4万股股份。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胡中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第154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2. 沈学锋先生,出生于1968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新疆阿克苏市建材厂财务科科长,阿克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新疆绿洲果业股份公司任主办会计,阿克苏市审计局科员,阿克苏净宇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10年3月至2010年9月任阿克苏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前身)内部审计,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12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部部长。

沈学锋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票。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沈学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公司章程》第154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9-035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 修改日期: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 修改原因: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照上述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3. 修改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4. 修改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报,主要内容如下:

1. 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2. 利润表: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 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修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9-03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提升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对照表

以上公司《章程》的条款修订后,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同条款内容也一并做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9-037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浩源”或“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会议的召开,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 年 9 月 6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9 月 5 日至 9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5日下午15:00至9月6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9年9月2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会议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周举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2 选举冷新卫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3 选举吐尔洪·艾麦尔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1 选举吉富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2 选举李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1 选举胡中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2 选举沈学锋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审议的第 1 项为特别决议案,第 2一4 项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已对提名候选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刊登于2019 年8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敬请全体股东查阅。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参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证明材料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并在2019年 9 月 4 日(星期三)14:00前传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指定电子邮箱(hy002700@163.com)。来信请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43000(信封请注明“新疆浩源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 参会登记时间:2019年 9月 4 日(星期三)10:00-14:00。

3. 现场登记地点: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小锋、翟新超 联系电话:0997-2530396

传 真:0997-2530396 电子邮箱:hy002700@163.com

出席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00”,投票简称为“浩源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4,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并了解本次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会议投票行使的原则、目的以及会议审议等事项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自然人委托人(签字):

法人委托人(签字并盖公章):

2019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9-038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吉富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在本次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次,未参加会议0次。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6日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吉富星声明

声明人吉富星,作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下转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