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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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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19-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49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15日,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19年8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54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58号)核准,公司2019年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发行价为21.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1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7,922.3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197.63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1月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月3日出具[2019]1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535,166.50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333,920,088.00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83,920,088.00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250,000,000元。明细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罗博特科智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博特科南通”)已于2019年1月25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子公司增资需要,罗博特科南通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罗博特科南通又于2019年4月2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161.2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9]1750号《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募投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19年4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已于2019年4月24日完成了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宜。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33,920,088.00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83,920,088.00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250,000,000.0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对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实际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55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新的市场布局及业务调整的需要,为了优化职能配置,提高运营效率,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决定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见附件。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56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共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4,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4,00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19年6月18日为股权登记日,相关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已于2019年6月19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应的股份登记。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80,000,000股增至104,0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400万元,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就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委托公司职能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57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组织架构发生调整,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4月17日发布的[2019]10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董事会提议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条款修订情况

二、授权安排及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章程变更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相关事项变更(备案)登记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8月),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58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预计公司2019年度与关联方南京维思凯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思凯”)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向维思凯采购MES软件,含税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现为了拓展公司销售渠道,充分利用客户资源,公司预计2019年度将与维思凯发生关联销售。为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与维思凯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做出合理调整。

2019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向维思凯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应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000万元。本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全体董事全票赞成表决通过了该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调整前后的2019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如下:

单位: 万元

注:实际发生额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销售/采购商品确认收入的不含税金额。

在上述额度内,授权管理层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与维思凯协商签署具体协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维思凯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剑

注册资本:25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电气设备、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通讯设备、服装、电子焊接辅料销售;室内装潢及设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106 号蓝筹谷软件园B幢701 室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维思凯为公司参股20%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维思凯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维思凯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诚信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和销售商品,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实际发生时均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向关联方采购MES软件、销售智能仓储设备,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丰富产品应用领域、拓展销售渠道,能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需求,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化方式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就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我们做了沟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资料,我们认为调整后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与维思凯的关联交易的开展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增长、提高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调整后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2019年度公司与维思凯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3,000万元,交易内容为向维思凯采购MES软件、向维思凯销售智能仓储设备。本次董事会关联交易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19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对拟发生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估及调整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董事会的议案、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罗博特科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相关文件,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后续安排。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罗博特科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59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其他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了相应调整。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按照前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相关规则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执行调整后的会计报表格式。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3、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会计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60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西部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西部分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西部城市选址设立西部分公司,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考察情况决定西部分公司具体设立地址。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分公司在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即可执行,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拟设立分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暂定)

2、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3、营业场所:中国西部(具体地址待定)

4、经营范围:研发、组装生产、销售:新能源设备、LED及半导体领域相关生产设备、制程设备及相关配套自动化设备,汽车精密零部件领域智能自动化设备;承接自动化专用设备及智能装备的定制及销售;自产产品相关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信息技术与软件系统设计、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从事自产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开发等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负责人:戴军

上述事宜均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 投资目的

公司设立西部分公司有助于更好地开拓西部地区市场和服务西部地区客户,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效利用区域优势,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

2、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61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戴军、王宏军、吴廷斌、张建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简历见附件1)。

二、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徐立云、盛先磊、杨利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简历见附件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中,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表决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三、 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戴军,男,197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戴军先生1996年7月至1997年10月任上海电焊机厂工艺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7年10月至1999年12月任东芝电梯(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1999年12月至2002年6月任美国环球仪器(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工程师;2002年6月至2004年10月,任汉高(中国)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04年10月至2005年4月任以色列华莱中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5年4月至2011年2月,任苏州捷昇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戴军先生持有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5.48%的股权,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罗博特科30.38%的股份;戴军先生持有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6.13%的股权,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罗博特科8.47%的股份;戴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公司董事王宏军先生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夏承周先生为戴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戴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戴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宏军,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王宏军先生1998年至2002年任职于江苏新科电子集团;2002年至2004年任职于王氏港建中国有限公司;2004年至2005年任职于AIM 中国;2005年至2014年任职于苏州捷昇电子有限公司;2014年12月至2016年9月任职于苏州罗博特科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王宏军先生持有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9.64%的股权,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罗博特科30.38%的股份;王宏军先生持有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5.93%的股权,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罗博特科8.47%的股份;王宏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戴军先生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夏承周先生为王宏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王宏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宏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吴廷斌,男,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博士学位。吴廷斌先生2002年5月至2006年9月任上海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任工程师,资深工程师,资深技术经理等职;2006年9月至2007年11月任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高级主管工程师,项目经理等职;2007年11月至2009年8月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任工艺部高级经理,扬州基地副总经理等职;2009年10月至2013年4月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集团副总裁,电池事业部总经理,奥特斯维(太仓)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13年6月至2017年9月任杭州赛昂电力有限公司任技术副总裁,总裁等职;2017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南通苏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12月加入本公司,并于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廷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公司5%以上的股东;吴廷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廷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张建伟,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张建伟先生2003年至2011年历任苏州伟业石化机械厂工程师、库特勒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工程师、卫美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工程师,2011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技术中心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技术中心经理。

截至目前,张建伟先生持有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99%的股权,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罗博特科8.47%的股份,张建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建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建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立云,男,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2006年3月至今历任同济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同济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还担任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278.SZ)、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08.SZ)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徐立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公司5%以上的股东;徐立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立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盛先磊,男,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盛先磊先生2005年起任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华东政法大学商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国际投资与反垄断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基金业务委员会委员;2016年9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盛先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公司5%以上的股东;盛先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盛先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杨利成,男,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杨利成先生2001年7月至今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稽核专员、浙江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金海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德斯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振申绝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杨利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公司5%以上的股东;杨利成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利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国家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62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张学强先生、杨玲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表决选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唐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通过对上述候选人相关情况的审查,监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要求。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学强,男,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张学强先生2004年至2011年历任香港新科实业有限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11年4月起至今担任公司技术副总监;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技术副总监。

截至目前,张学强先生持有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99%的股权,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罗博特科8.47%的股份,张学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杨玲花,女,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杨玲花女士1992年7月至2007年9月历任大亚股份科技有限公司会计、主办会计;2007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苏州中青基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9年12月至2011年6月任苏州秀资实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1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主管。

截至目前,杨玲花女士持有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0.7972%的股权,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罗博特科8.47%的股份,杨玲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63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于2019 年9月2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下午3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认真审议,选举唐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唐涛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唐涛,男,1978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唐涛先生2001年9月起历任苏州华硕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美国环球仪器(香港)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工程师、苏州捷昇电子有限公司客服部经理,2016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光伏检测项目经理,参与公司自动化检测项目管理工作;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项目经理。

唐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19-064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罗博特科”)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9月3日(周二)下午13:30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董事会依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下转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