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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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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900939 公司简称:汇丽B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按照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在报告期内有序开展了下列工作:

(一)保收益

1、继续做好厂房出租维护,确保租赁收益。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汇丽地板公司如期取得康桥地区厂房租赁收入462.95万元。因该厂房租期将于2020年到期,汇丽地板公司已启动招租工作,开始与区域内相关租赁中介及意向人进行接触沟通。

2)报告期内,公司大丰工业园租户臣生公司业务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未能按期全额支付大丰地区厂房租金,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远汇丽公司在报告期内取得了租赁收入85.71万元,尚有35万元应收租金暂未收到。

2、地板贸易业务质保维护。

报告期内,汇丽地板公司未承接新的地板贸易业务,收到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以前年度项目质保金27.22万元(2017年度已确认收入)。

3、自有资金理财,提高使用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在授权额度内通过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及银行理财产品等各项理财业务,获取收益共计15.95万元。

4、持续关注联营企业汇丽涂料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联营企业汇丽涂料公司经营有所改善,在拓展业务收入的同时,对成本及费用进行了控制,使公司的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亏损191.03万元。减亏后,报告期对公司利润的负面影响减少到64.62万元。

(二)谋求发展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谋求发展方面仍未能取得理想进展。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前述准则,并根据前述准则关于衔接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对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详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程光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编号:临2019-012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修订后的会计准则。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当期财务报告产生其他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编号:临2018-013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合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900939 证券简称:汇丽B 编号:临2019-014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

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定义及适用范围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债务重组定义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准则。

3、债务重组

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债务重组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影响

(一)新财务报表格式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项目。

2、利润表: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等。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非货币性资产列示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14号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债务重组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新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债务重组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2、本次对当期财务报告不产生其他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合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