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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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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19-05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8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公司总部九楼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曾智斌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曾智斌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增补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邹津、胡剑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