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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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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19-一044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围绕“一体两翼”的战略目标,以国家医药行业宏观政策为导向,坚持外抓市场网络建设与科技研发工作,内抓管理与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在做强医药工业主体的同时,公司积极实施双轮驱动政策,一方面充分重视投资并购工作,与国内外一些在科学管理、市场开拓、产品研发、品种门类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的医药制造企业、研发机构建立了沟通与交流渠道,积极寻找合作机会,争取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高公司药品研发实力、拓宽公司产品销售市场。另一方面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潜心分析行业宏观信息,积极应对各项挑战,坚持外抓市场、内强管理、开源节流的工作思路,强化市场精细度建设,加强市场开拓,加大产品营销推广力度,加强内部管理和资金管控,提高整体运营效益,提升生产经营业绩。

为丰富“两翼”,公司继续加大布局医药商业物流配业务的开发投入,并围绕中药养生、医疗服务等内容进行积极探讨和论证,积极规划中药养生、医疗服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与甘肃省华池县合作,采取自种与合作社合作的模式,新建黄芪、党参等中药材基地18000余亩,不断丰富产业配套,“两翼”布局初见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总体良好,实现营业收入283,262,478.3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28,276.3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77%。

(一)生产与质量: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安排生产调度;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加强生产与质量部门相关人员的培训及考核,保证产品生产和质量的可控性与稳定性,生产运行平稳有序。

(二)科研开发:2019年上半年公司在研产品项目分别为:一是药品在研项目有塞来昔布胶囊、沃替西汀(原料药+片剂)、依托考昔(原料药+片剂)等三个国外专利即将到期产品的仿制,盐酸雷尼替丁胶囊一致性评价、醋酸棉酚(原料药+片剂)质量标准提升以及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的补充研究,棉酚新晶型异构体拆分方法及新结构衍生物质与生物活性研究及专利申报、中药配方颗粒的开发以及盘龙七片临床再评价工作;二是化妆品系列产品如盘龙七牙膏、盘龙美面膜、盘龙美眼贴的开发;三是保健食品如五味子灵芝口服液、五味子枳椇子软胶囊、天麻酸枣仁软胶囊的开发。

1.塞来昔布胶囊的预BE临床试验已完成,下一阶段预进行正式BE试验工作。

2.氢溴酸沃替西汀(原料药+片剂)和依托考昔(原料药+片剂)的仿制工作,目前两个品种的分析方法已经建立、基本验证工作及原料药小试工艺已经成熟,现预在原料药中试生产车间进行三批原料中试工作,确定制剂处方建立质量标准。

3.盐酸雷尼替丁胶囊一致性评价现正在进行BE预实验工作。

4.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预进一步开展该产品所用原料及参比制剂的药学研究。

5.醋酸棉酚(原料药+片剂):已经确定了醋酸棉酚不稳定的物质性质,正在按照讨论设计的实验思路开展相关试验工作。

6.棉酚新晶型异构体拆分方法及新结构衍生物质与生物活性研究及专利申报:已完成棉酚-L-精氨酸席夫碱衍生物、棉酚异氰酸酯衍生物、棉酚肉桂酸衍生物3种衍生物的实验室合成,并对棉酚-L-精氨酸席夫碱衍生物、棉酚肉桂酸衍生物的生物活性进行测试。现已有两个这方面的专利在中国知识产权局进行实质审查,申报了两项美国专利并获得一项美国专利(专利号:9975849B1) 。

7.公司的中药配方颗粒研究主要依托于陕西中药配方颗粒研发与生产管理服务平台,该平台是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主导省内多企业参与的合作平台,目前正在开展中试和确定最终产品质量标准工作。

8.盘龙七片治疗膝骨关节炎有效性与安全性,随机,双盲与安慰剂平行对照上市后临床研究,目前已完成97%的病例入组工作。

9.盘龙七牙膏、盘龙美面膜、盘龙美眼贴三款化妆品已完成基础研究和稳定性研究,小试产品已完成;

10.五味子枳椇子软胶囊目前已完成相关研究等待申报,天麻酸枣仁软胶囊已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正在审评中;五味子灵芝口服液已完成质量标准和工艺研究,目前正在进行申报前的注册检验工作。

(三)市场营销:公司坚持把销售能力作为核心竞争力来抓,加强市场网络资源整合、优化市场布局、加大市场投入,继续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销售资源利用率,积极拓展销售渠道,探索营销新模式,加强产品推广,不断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努力挖掘已有产品的市场潜力,积极开拓新产品市场,提高销售收入,不断巩固和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四)投融资:为落实战略目标,完善上游产业布局、加强医药商业物流建设,子公司甘肃盘龙药业继续保持华池县建设药源基地建设,采取自建药源基地与合作社模式,带动当地农户种植黄芪、党参等药材面积已达18,000亩,在柞水县西川帮扶村建设金银花基地1000余亩;为拓展业务发展、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盘龙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五)内控治理: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标准规范运作和公司内部管理,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决策和风险防范机制,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为增强公司管理层及各子公司的合规、规范意识,公司定期组织相关培训,确保公司及子公司依法合规、规范运作经营。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设立子公司陕西盘龙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公司持有陕西盘龙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故自2019年1月17日将陕西盘龙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2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盘龙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上午10:00在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进行。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

(四)公司董事长谢晓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股东谢晓林先生提名谢晓林先生、张水平先生、张志红先生、谢晓锋先生、吴杰先生、朱文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谢晓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张水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选举张志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选举谢晓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选举吴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选举朱文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股东谢晓林先生提名李俊德先生、阮焰炬先生、焦磊鹏先生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

1.选举李俊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阮焰炬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选举焦磊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为了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在 2017年11月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9元/ 股(含39元/股),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人民币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份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含39元/股)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025,641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1.18%。若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512,821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5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①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③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将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实施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和用途等;

(2)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回购实施情况,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票可能涉及的注销事宜,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减少和工商变更手续,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具体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与本次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金茵利胆胶囊产品申报植物药美国FDA临床一期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信誉度和品牌知名度,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实现公司国际化转型战略,建立多层次营销体系,提升产品竞争力,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远景的信心,公司拟进行植物药美国FDA临床一期的申报,申报费用不超过250万美元。

上述事项由陕西盘龙医药研究院具体实施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陕西中医药大学开展“产、学、研”战略合作项目的议案》

为紧跟产业发展需要,加强校企合作,积极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人才培养产需无缝对接,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互利共赢、科技示范、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拟与陕西中医药大学建立战略合作,双方拟签署“产、学、研”战略合作协议。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号召,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脱贫攻坚“双百工程”,公司拟与陕西中医药大学、柞水县扶贫局三方联手,共建可复制、可推广的“高端”“共赢”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扶贫模式。具体事项授权公司副总经理兼陕西盘龙医药研究院院长张德柱负责该项目开展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3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盘龙药业”)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下午2:00在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以现场会议、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庆水先生召集并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现拟提名罗庆水先生、刘钊先生、孟重先生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届时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罗庆水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刘钊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孟重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5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谢晓林先生、张水平先生、张志红先生、谢晓锋先生、吴杰先生、朱文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提名李俊德先生、阮焰炬先生、焦磊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俊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阮焰炬先生、焦磊鹏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谢晓林先生:

1968年8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西安制药厂柞水分厂副厂长等职务,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商洛盘龙植物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盘龙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盘龙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陕西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西安广和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商洛市第四届人大代表、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副会长、陕西省医药协会副会长,陕西中医药学会副会长,陕西省医药商会副会长,西安商洛商会会长,商洛市药学会理事长。2018年荣获“陕西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

截至目前,谢晓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17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89%的股份,与公司董事谢晓锋系为兄弟关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谢晓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张水平先生:

1965年7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西安制药厂柞水分厂销售科长等职务,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等职务,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盘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陕西盘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支部书记,兼任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张水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8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0%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水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张志红先生:

1964年7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主管药师。历任西安制药厂柞水分厂生产副厂长等职务,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陕西商洛盘龙植物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志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6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7%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志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谢晓锋先生:

1976年10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经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等职务;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欧珂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谢晓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9%的股份,与公司董事谢晓林系为兄弟关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谢晓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吴杰先生:

1970年11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药师、助理会计师、企业培训师。历任西安制药厂柞水分厂会计主管等职务,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行政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陕西盘龙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吴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4%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朱文锋先生:

1970年6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MBA学历,管理会计师中级职称。历任柞水县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杏坪铜选厂财务会计,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等职务;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盘龙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任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陕西盘龙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朱文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2%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文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俊德先生:

1953年11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历任北京中医药大学助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党委副书记,中华中医药学会秘书长。现任中华中医药学会副会长、《世界中西医结合》杂志社社长、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国医堂馆专业委员会会长、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俊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俊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阮焰炬先生:

1970年7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镇安审计事务所、商洛正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理事、陕西省财政厅ppp专家库专家成员、陕西正德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书记。

截至目前,阮焰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俊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焦磊鹏先生:

1983年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获得司法考试获得A证、英语四级及六级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历任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现任北京市博儒(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截至目前,焦磊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焦磊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6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罗庆水先生、刘钊先生、孟重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3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罗庆水先生:

1961年5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西安制药厂柞水分厂销售经理,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商务部总监等职务;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法务部总监,陕西盘龙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监事、陕西盘龙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罗庆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3%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罗庆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刘钊先生:

1965年6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药剂师、主管中药师。历任西安制药厂柞水分厂生产部统计员,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终端事业部大区总监等职务;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商务部总监,兼任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盘龙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刘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4%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孟重先生:

1983年11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总监等职务;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总经理助理兼任生产技术部总监。

截至目前,孟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孟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7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邹治良先生、简宝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邹治良先生和简宝良先生将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3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的3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职工代表监事邹治良先生、简宝良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邹治良先生:

1978年10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等职务;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任制剂车间主任。

截至目前,邹治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邹治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简宝良先生:

1971年1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药剂师。历任西安制药厂柞水分厂办公室职员等职务,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总监职务;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任陕西商洛盘龙植物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简宝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1%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简宝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8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 11月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6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350,100.00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汇入公司开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471368418的银行账户110,350,000.00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071367372的银行账户36,615,900.00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471368509的银行账户23,330,200.00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071367418的银行账户27,054,000.00元;共汇入人民币197,350,100.00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费用人民币18,000,000.00元、保荐机构保荐费用人民币2,000,000.00元,不含税费用合计人民币18,867,924.53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433,962.2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048,213.21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9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756,013.25元,其中730,056.30元用于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2,944,937.50元用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3,081,019.45元用于生产线扩建项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123,385.96元,其中13,752,113.21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884,712.80元用于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7,142,540.50元用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3,344,019.45元用于生产线扩建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150,000,000.00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5,754,309.98元(包括购买理财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829,482.7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17年12月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9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盘龙药业”)于2019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准则,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 年8 月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 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部分科目列示及财务报表格式列报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务部2019年4月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64 证券简称:盘龙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0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含39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风险提示: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拟定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2019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为了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在 2017年11月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含39元/股),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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