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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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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657 公司简称:春光科技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专注于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在原料开发、结构方案设计、专用设备研制、模具开发、产品供应、售后服务等方面形成的完善服务体系,致力于为清洁电器制造商提供多元化、系统化、定制化的软管及配件集成解决方案。

公司软管及配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吸尘器等清洁电器。全球吸尘器市场的消费需求受人口增长、经济水平提升、人们对于室内环境质量要求增加、健康意识提高等多重因素驱动而稳步增长。目前全球吸尘器的消费和使用主要集中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其对吸尘器的使用习惯和更新换代需求奠定了全球吸尘器需求稳步增长的基础。随着国内城镇化进程加快、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年轻人群生活理念转变以及购物方式的进步,国内吸尘器市场需求已呈现出明显增长的趋势。此外,吸尘器应用领域已不仅局限于地板清洁,还包括床垫清洁、家具吸尘、汽车吸尘、宠物清洁等多个应用场景,推动整体吸尘器市场需求进一步增长。因此,吸尘器市场需求的增长推动公司吸尘器软管及配件产品的销售规模整体呈现增加趋势。

2019年以来,公司积极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动公司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2019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4,246,624.55元,同比增长11.1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795,233.60元,同比增长3.63%。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2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9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9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颜芳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损益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4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之要求,现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98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0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999,433.97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18年7月24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47号)。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2019年1-6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93.3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净额为22,0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净额为3,000.00 万元,2019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7.91万元,收到理财产品收益238.3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272.96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120.3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7月24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30,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3、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220,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专项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1-6月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5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通知要求,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拟自2019年半年度报告起按照《修订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修订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在资产负债表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在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6、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7、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规定,公司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起按照《修订通知》相关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损益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6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变动情况分析:公司2019年1-6月ABS和电子线平均采购价格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具体情况如下:1、ABS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市场价格下降所致;2、电子线下降幅度较大主要系客户向公司定制的导电软管规格发生变化,公司采购的电子线规格随之发生变化所致。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